為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近日,祥云縣紀委監委結合本縣實際,以全縣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機關各綜合部門、紀檢監察室、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縣委巡察辦為考核對象,印發了《祥云縣紀委監委2020年綜合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以下簡稱《評分標準》)。通過量化考核細則,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力促全縣各級紀檢監察干部履職盡責。
此次印發的《評分標準》,以問題為導向,根據被考核對象的崗位特點及各部門的職能職責,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信訪舉報處置、問題線索處置及案件查辦、監督檢查、信息和宣傳工作、創新亮點、干部教育管理等重要任務,分類制定考核標準體系,逐條細化考核標準,突出各部門工作重點,避免考核“一刀切”。
據悉,為確保印發的文件可操作、可監督,在其制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各鄉鎮紀委(監察室)、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在開展實際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在嚴格遵循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紀委監委業務工作程序規范的基礎上,反復征求了縣紀委監委各業務室的意見建議,并召開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對每一項考核指標進行推敲和討論,及時校準偏差,確保取得實效。
“在紀檢監察系統內部開展綜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以分值形式直接體現出來,是為了倒逼履職、激勵盡職、鼓勵創新,充分發揮考核工作的導向、激勵和鞭策作用。我們將進一步強化考核結果的分析運用,明確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做什么、做多少、達到什么效果,激發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干事新活力,推動全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普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