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曲靖市監委對省自然資源廳土地儲備中心原副主任周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敏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對其審查調查前,有意阻止他人揭發檢舉,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中不負責任,給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周敏利用其擔任曲靖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主任職務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為謀取職務提拔,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財物,涉嫌行賄罪。
周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毫無初心使命,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和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周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周敏簡歷
周敏,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云南嵩明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200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曲靖市土地局地產開發服務中心負責人、主任;
2003年6月至2008年9月,先后任曲靖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曲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曲靖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任曲靖市招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曲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先后任滇中產業聚集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局副局長,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滇中產業聚集(區)分局副局長;
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云南省國土資源廳不動產登記局(地籍處)保留副處級待遇干部;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副處長;
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任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
2020年8月被免去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