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省民族宗教委及下屬單位編制類型多樣、職能豐富、人員較多,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工作難點、焦點突出的實際,駐部紀檢監察組與省民族宗教委黨組研究制定了《建立會商機制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源頭治理。
《意見》細化了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生態分析,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學習貫徹中央、省委、省紀委監委黨風廉政建設部署要求情況,干部職工違紀違法問題審查調查工作,“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情況,重要信訪件辦理情況,巡視巡察和審計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8項會商內容。
《意見》明確了以專題會議為主,輔以通報情況、報告工作、列席會議、現場監督、文件會簽、意見征求、文件傳閱、電話(微信)等9種會商方式。每半年會商不少于一次。
通過會商,省民族宗教委進一步注重把化解信訪矛盾貫穿問題線索處置全過程,堅持“案結”與“事了”并舉,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和矛盾糾紛呈現了明顯下降的良好勢頭。今年以來,已通過會商機制研究解決和調查處置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和矛盾糾紛12件,取得了明顯成效。(王仁勇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