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立足政治機關本色、強化政治監督自覺,在政治監督中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在日常監督中充分體現“駐”的優勢,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擦亮派駐“探頭”,把準政治監督要求
一年來,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不斷深化政治監督,3次會同省檢察院黨組共同分析研判政治生態,分析指出問題15個,提出工作建議9條;結合保山“喬氏家族”案件中暴露的問題,向省檢察院黨組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其開展警示教育;共向省檢察院發出紀檢監察建議2份,提出工作建議7條并加強督促整改落實,推動建章立制14個,以實際行動督促省檢察院黨組切實履行管黨治檢主體責任,確保中央和省委、省紀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地。
當好派駐“前哨”,盯緊日常監督重點
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聚焦檢察權運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嵌入式”“面對面”“跟進式”監督,加強對省檢察院依法履職、從嚴治檢、秉公用權、廉潔司法等的監督檢查,形成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整改問題的監督閉環。一年來,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與省檢察院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等開展談心談話50余人次,開展集體廉政談話67人次;圍繞節假日關鍵節點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4次,發現上報問題10個并督促整改落實;督促省檢察院開展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推動建立和完善制度7個。
用好派駐“利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
“案件查辦是最有效的監督方式之一,是讓監督‘帶電’‘長牙’的利器。”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介紹道,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不斷強化問題線索處置,提出問題總數清、線索來源清、辦理情況清、進展結果清、基礎臺賬清“五清”工作法,及時、精準、有效處置問題線索。截至今年12月,組內共立案查處16件16人,已辦結9件,正在辦理7件,處分處理違紀違法檢察人員23人,辦理省紀委監委交辦、督辦案件6件6人。
打造派駐“鐵軍”,始終強化自身建設
“把自己交給組織,把工作交給自己。”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在聚焦主責主業的同時,堅持抓黨建促隊建“雙推進”、抓規范促管理“雙提升”,不斷抓實自身建設。4次專題學習中央紀委印發的《深化地方派駐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答問口徑》15個問題;修訂完善組內崗位職責39條;建立“日填報、月任務、季考核”工作機制;履行組長干部監督“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全組“既要一心干事,又要一身干凈”……在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全組干部的努力下,該支部被評為優秀基層黨組織,全組無違紀違法問題。
“一年來,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認真檢視,用高標準、高質量嚴格要求,還存在不小的差距。”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將進一步聚焦政治監督,加強對“一把手”和“關鍵少數”的監督,全方位壓緊主體責任,實現監督全覆蓋,在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敢于擔當作為方面下功夫,推動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