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10日起,云南省紀委監委連續15天對公安機關移送的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駕、賭博等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先曝光、后核查、再處理”。目前共通報15期63起問題,涉及黨員、公職人員63人。
為何在三令五申下還會知法犯法?對個人有何警示?單位又有何反思……
文山州馬關縣
2月18日,文山州馬關縣邊防辦專職副主任王興文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2月20日被省紀委監委通報曝光。
馬關縣政法委副書記 段昌云:
省紀委監委連續15天對公安機關移送的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全新的監督方式,體現出省紀委監委對此類問題重拳出擊、嚴肅查處的鮮明態度。黨員、公職人員并非普通公民,不論你職位高低,都不是法外之人,更無法外之地,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馬關縣政法委和全縣政法干部要以王興文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為鏡,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在思想政治建設、干部隊伍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問題,進一步推動政法干部樹立強烈的法紀意識和紅線意識,帶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紀律、政策規定,切實維護憲法的權威和政法機關威信。
事件發生后,馬關縣政法委第一時間組織召開警示教育會,通報了王興文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并結合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分析了問題出現的原因:
一是警示教育工作開展不到位,日常組織政法系統干部開展警示教育活動較少,針對酒駕案例的學習不多,沒有做到警鐘長鳴,導致干部職工沒有意識到酒駕、醉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是個別干部職工法紀意識淡薄,學習黨紀法規形式化,對黨紀國法缺少敬畏,思想麻痹大意,總是抱有僥幸心理,不以為然;
三是對干部職工“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有漏洞、有短板,干部職工家訪工作落實得不深不細,對干部職工的家庭背景、生活狀況、社會關系、個人嗜好不了解沒掌握,“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缺失;
四是對干部職工的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力度不夠,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沒有做到早防范、早提醒,沒有做到抓早抓小。
事件發生后,馬關縣政法委書記夏寅江第一時間對王興文進行約談和疏導教育,要求其正視問題,主動協助組織的調查和處理;放下思想包袱,積極面對,并做好家屬的思想疏導;要求其樹立責任意識、紀律意識,規范自己的行為舉止,以此事為戒,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反思反省,認清自己的錯誤。王興文本人也表態,對于此次酒后駕駛行為感到非常后悔,希望組織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下一步工作中,馬關縣政法系統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訓,引以為戒,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全縣政法干部的教育引導。一是召開警示教育工作會議,對王興文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并以黨員大會、組織生活會等方式深刻剖析查找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干部在法紀意識、法治觀念、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逐一整改銷號;二是組織干部職工簽訂酒后駕駛承諾書,對醉駕入刑的各種典型案例開展學習剖析和反思,從思想和行動上警醒,切實把遵紀守法作為一條鐵的紀律抓緊抓實;三是建立機關干部職工內部監督、提醒工作機制,對干部職工日常教育管理特別是安全駕駛等工作做到常提醒,推動機關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形成一套長效的工作機制。
普洱市思茅區
2月10日,普洱市思茅區第一中學教師楊健菁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2月12日被省紀委監委通報曝光。
思茅區第一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 陳志輝:
省紀委監委以雷厲風行的方式,連續15天集中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展示出鍥而不舍糾治“四風”的決心和恒心,釋放出全面從嚴、從細管黨治黨的強烈信號。通過持續警示震懾,能夠教育引導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規守紀,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學校非常支持和贊成省紀委監委的做法,學校對本校職工未能樹立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反而成為反面教材深感慚愧。
楊健菁涉嫌酒駕問題發生在省紀委監委發布《關于對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的公告》和思茅區紀委監委三令五申強調作風紀律要求之后,其行為不但違反了黨紀國法,且屬于典型的頂風作案,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也損害了思茅區教師隊伍的形象。
楊健菁涉嫌酒駕問題發生后,思茅區第一中學進行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思想教育的問題。對如何開展教職工黨紀法規學習沒有形成系統的方法體系,學習按部就班、流于形式,長期以往導致個別教職工日常教育學習不認真,敷衍了事,沒有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個別教職工本身不注意學習,對黨紀法規沒有真正做到入腦入心;
二是在抓師德師風建設上,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有學習要求但缺少有效的考核評價機制,對教職工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擔當精神不足,有老好人思想,不敢動真碰硬,常管長嚴、長期以往導致個別教職工把紀律規矩當紙老虎,對紀律、規則缺乏敬畏之心;
三是制度不完善且執行不到位。學校雖然制定了一系列教師管理制度和師德師風考核制度,每年與教師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但相關制度缺失、部分制度執行不到位,跟蹤問效不夠,制度還存在掛在墻上、說在嘴上,沒有真正活起來、嚴起來的問題。
對此,思茅區第一中學做出具體整改措施:
一是召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強化學校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組織全體教職工召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通報楊健菁涉嫌酒駕問題案件,以直面問題的態度,教育廣大教師從中汲取教訓,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在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升師德師風素養;
二是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頓。計劃從2021年3月至7月在全校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頓。首先是強化集中學習,組織黨員和教職工學習黨紀法規,要求全體教師將學習到的政治理論和黨紀法規貫穿于個人的學科教學,要求黨員每學期必須結合平時接受思想教育面向所在支部或所教學生上一堂思政課;其次嚴格開展自查自糾,將政治理論學習、作風紀律建設、遵守黨紀法規、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等四個方面的落實情況作為自查整治重點,查擺自身存在的問題;第三鞏固提升教師隊伍形象。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的建設的實施方案,把師德師風建設同教學、教研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增強紀法意識,提升教師隊伍素質,維護教師隊伍良好形象;
三是健全完善教師管理和考核機制。根據學校存在的問題和實際情況,全面清理、修正完善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加強學校廉政風險防控,由7名黨總支委員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各支部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和黨紀法規教育工作。將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與學校的職稱評定、評先評優、績效考核等掛鉤,促進用好制度、用活制度,確保師德師風教育常抓不懈。
楚雄州武定縣
2月15日,武定縣民族中學副校長張世光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2月17日被省紀委監委通報曝光。
武定縣教育工委副書記 李洪冰:
省紀委監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處理”的方式,讓涉嫌違紀違法的黨員、公職人員所在單位第一時間知曉問題,督促起單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我們堅決支持。對于張世光酒后駕車問題,從表面看是該干部一時疏忽大意而釀下的惡果,但是除干部個人主觀原因外,單位教育管理不嚴而導致職工紀法意識淡薄、僥幸心理作祟也是引發該問題的重要原因。
問題曝光后,武定縣教體局、武定民族中學深入查找存在問題、剖析原因:
一是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認識不到位。平時只注重教學成績,忽視了對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存在著重業務、輕黨風廉政教育的情況,導致黨風廉政建設與教育業務工作形成“兩張皮”現象;
二是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教體局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多,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少,存在上緊下松、上熱下冷,逐級傳導壓力不夠的問題;
三是單位對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黨組織負責人對黨員教育管理有偏差,對業務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實多,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軟”指標,對黨員干部教育重視不夠,缺乏工作主動性;
四是單位對黨員日常監督寬松軟。在懲治和預防上用力不均衡,重懲治輕防范,對違紀行為抓得緊,對警示教育抓得松;只注重對黨員“八小時之內”的監督管理,忽視了黨員“八小時之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導致黨員干部“八小時之外”紀律松懈、責任意識淡化、黨性修養降低。
下一步,縣教體局將對該問題進行認真整改,一是進一步提高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教學工作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杜絕出現脫節現象;二是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刻反思單位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存在的差距,認真逐級傳導壓力,督促學校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三是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深刻汲取身邊人、身邊事的教訓,堅守黨的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永葆共產黨人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本色;四是加強對黨員的日常監督。抓住重要節假日時間節點,通過下發通知、推送廉政提醒視頻(短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等方式打好廉潔“預防針”,做好黨員干部“八小時之內”和“八小時之外”的監督。加強警示教育,以張世光酒后駕車問題的通報為“活教材”,及時組織黨員干部開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充分認識酒駕、賭博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切實增強黨員干部法治觀念和紀律意識;五是及時了解黨員干部思想動態。單位在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處理該干部的同時,要及時了解他本人及親屬的思想動態,在對其進行約談、批評教育的同時,做好心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