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必然要求。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我們黨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首個專門文件,釋放出抓住“關鍵少數”、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強烈信號。
制度建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建立起以黨章為統領,《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主干,《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為支撐的黨內監督法規制度體系,推動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此次發布的《意見》通過把黨章黨規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把實踐中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是對各級主要領導干部監督制度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制度的進一步集成完善,改進對“關鍵少數”行使權力的監督,增強班子成員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確保黨內監督科學嚴密、權威高效。
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強監督。這些年查處的腐敗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他們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凌駕于班子集體之上,搞獨斷專行甚至貪污受賄,結果走上了不歸路。這里面固然有個人修養不到位的原因,也與制度約束不細密、不到位有很大關系。《意見》中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并明確指出科學配置權力、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旨在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通過制度的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和完善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以制度化提升對“關鍵少數”的監督質效,在下大力氣建制度、立規矩后,更要下大力氣抓落實、抓執行,更要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故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墻上、鎖在抽屜里,制度就會成為“稻草人”“橡皮筋”,不僅不能產生應有作用,反而會損害制度的公信力。只有較真碰硬抓落實,將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才能實現約束有力、監督帶牙,讓嚴明的制度明確告訴“關鍵少數”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哪些事情,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從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抓起,管住“關鍵少數”特別是各級主要領導干部,全面從嚴治黨才有震懾力和說服力。讓制度發力,提升對“關鍵少數”的監督質效,一級抓一級,一級做給一級看,在全黨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