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單位在簽訂獼猴桃種植項目合同過程中存在合同簽訂瑕疵,致使項目未嚴格按照約定執行,項目實施方對該項目疏于管理,嚴重影響種植農戶的收入……”
近日,福貢縣紀委監委對審查調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對癥下藥”,向上帕鎮政府發出監察建議書,提出整改意見。在指出問題的同時,監察建議書還分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在加強項目監管和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要求責任單位在一個月內上報問題整改情況。
這是縣紀委監委用活用好紀檢監察建議書,做深做實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的一個縮影。
“我們堅持紀法協調、相輔相成,進一步推進紀法銜接,依照監察法履行監督職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其目的是幫助責任單位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健全制度,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好發展。”縣紀委監委負責人介紹道。
據了解,為確保監察建議書“擲地有聲”,縣紀委監委建立跟蹤回訪機制,安排專人跟進,明確整改時間節點,要求責任單位按時上報整改清單、整改措施、整改進度,有效督促責任單位扛起主體責任,避免一發了之的現象,確保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對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是縣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能的有效手段。去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共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10份,提出紀檢監察建議26條,要求相關單位切實查找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規范和糾正違規行為。同時,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的作用,督促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處方”,及時準確“用藥”,跟蹤反饋整改“療效”,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李麗萍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