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金錢觀和價值觀,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財政資金,涉嫌貪污犯罪……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近日,福貢縣紀委監委在架科底鄉政府宣布違紀違法黨員干部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并進行了一場特殊的現場警示教育大會。
“這是真真實實發生在自己身邊的案例,為我們鄉鎮財務人員敲響了一次警鐘。我將以案為鑒,端正思想,加強學習,提高業務能力,做好鄉政府的財務管理工作。”鄉政府出納在會后由衷感慨。
去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不斷提升紀律審查的治本功效,在做實宣布處分決定的同時,開展警示教育工作,把處分決定宣布現場當作警示教育課堂,以案中人點醒“夢中人”,將處分決定從“寫在紙上的教訓”變為“記在心里的敬畏”。截至目前,該縣共開展宣布處分警示教育活動46場次。
為用好用活反面警示教材,該縣紀委監委分層次召開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及時將中央、省、州紀委監委的通報及時傳達到鄉(鎮)村一級,加大曝光力度,全縣2000余名黨員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以反面案例為鏡,自警自省,切實將警示教育入腦入心;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充分運用多種媒體形態觀看《圍獵:行賄者說》《清流毒——云南在行動》等警示教育片,身臨其境地感受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的重要性,時刻繃緊紀律之弦;進一步做好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有效發揮查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力震懾,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案件查辦不是目的,處分決定不能束之高閣,只有一以貫之注重標本兼治,做好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才能充分發揮紀律審查的治本功效。”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李麗萍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