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問題經核查后不屬實,但在核實問題過程中,我們發現該村村‘兩委’存在集體資產管理不嚴格、日常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縣紀委監委已經給予該村黨總支問責處理……”日前,景谷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就其承辦的信訪件向實名舉報者進行了答復。這是該縣紀委監委落實實名舉報反饋制度,提升信訪舉報工作質效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認真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立足解決問題,嚴把接收、分流、處置、反饋等環節,暢通來信、來訪、來電、網絡等信訪舉報渠道,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實名信訪舉報調查反饋工作機制。按照“誰辦理、誰回復”原則,積極主動回訪實名舉報人,做實信訪舉報件辦理“后半篇文章”,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我們將實名舉報調查結果進行階段性反饋作為信訪件辦結的必備環節,切實做到對實名舉報件‘受理有告知、辦結有反饋’。由承辦部室結合實際情況第一時間以當面、電話、書面等形式,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調查結論和處理結果,聽取舉報人意見,并將其提出的疑問耐心解釋,對其提出的新問題、新證據一一記錄,開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饋,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景谷縣紀委監委信訪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至3月,該縣紀委監委共收到上級轉辦或本級自收實名舉報件共14件,辦結4件,答復2件。
在提倡、鼓勵實名檢舉控告的基礎上,縣紀委監委對實名檢舉控告優先辦理、優先處置。按照相關工作規則的要求,嚴格把控時間節點,在收到實名檢舉控告之日起15日內,告知實名舉報檢舉控告人受理情況,在辦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實名舉報檢舉控告人答復。對重復的實名檢舉控告,縣紀委監委積極研判,及時聯系控告人,采取面談、電話等方式做好思想疏導、協調解決等工作,提高信訪滿意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與此同時,縣紀委監委定期做好信訪舉報分析工作,對收到的信訪舉報件進行分析研判,逐條梳理,及時告知受理情況。對群眾反映強烈、線索具體的問題,加大交辦督辦力度,確保問題及時查清、處理到位。
“推行實名信訪舉報調查反饋工作機制是從源頭上化解矛盾,避免和減少重復信訪、越級信訪,壓實工作責任、提升辦理質效的有效措施。”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做深做實信訪‘后半篇文章’,切實消除群眾疑慮,提高群眾滿意度。”(石秉娟 刀建波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