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怒江州委組織部對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州委黨史研究室、州民族中專、原州公路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及州人民醫院4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集體約談,充分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成果,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州委黨史研究室對干部日常教育監督缺失,個別干部長期曠工、不參加組織生活、不報告個人有關情況,并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同時個別干部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逮捕,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領導班子對該名干部思想狀況不掌握不了解,對其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失管。”
“州人民醫院廉政風險排查防控不到位,對財務、采購、監審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管手段單一、力度不夠,對干部職工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和教育提醒。去年,州人民醫院原主要領導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財務科負責人因違反財經法規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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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中,州紀委監委負責人直指要害,嚴肅通報并剖析了4家單位在考核中反映出的問題,要求各單位要以此次約談為契機,列出具體問題清單,“點對點”分解任務、細化分工到人、推進整改落實、逐項對賬銷號,特別是對巡視巡察反饋的相關問題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確保問題真改實改。同時,還要認真完善制度機制,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常態長效。
對于各相關派駐機構、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州紀委監委負責人提出要主動監督、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精準監督,推動黨組織認真落實約談、述廉、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牢牢盯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關鍵少數”,做細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地落實。
“我誠懇接受組織對我們單位的考核結果和通報批評,我一定認真反思,進一步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高度重視州委巡察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
“今天參加這個約談會,我感到十分愧疚,這是一次提醒約談會,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會。作為聯系部門的紀檢監察組成員,部門出現這些問題,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約談的4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紛紛作現場表態發言。
“考核只是手段,最終目的是推動工作。既是考核,就要發揮‘指揮棒’作用和導向作用,激勵督促、教育整改,通過直點問題來明確要求、壓實責任。”州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強調,10月底前,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復查驗收,對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嚴肅追究責任。(周盈瑩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