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被拖欠一年多的貨款還能要回來,又能踏實做生意了……”日前,十二屆縣委第十三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第三檢查組一行深入鹿阜街道清水塘村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檢查,村民趙某臉上往日的憂愁早已散去,正干勁滿滿地經營著自家的小賣部。
這是石林縣紀委監委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責任的一個縮影。
“巡察發現問題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還要壞。”為推動巡察發現問題切實整改落實,石林縣紀委監委建立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從監督內容、監督方式、監督成果運用等各環節,探索構建有序銜接、方式貫通、系統聯動的監督閉環,形成深化巡察整改的外部推力。
圖為石林縣紀檢監察干部在板橋街道者烏龍村委會小者烏龍村向菜農了解情況。(楊林級 攝)
為助推巡察發現問題“藥到病除”,石林縣紀委監委不斷健全督促整改機制,明確各紀檢監察室、派駐機構要把巡視巡察整改監督貫穿于日常監督、審查調查、派駐監督全過程各方面,積極協助同級黨(工)委做好整改監督、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重點監督,把加強巡視巡察整改監督作為加強政治監督、加強對同級黨(工)委監督、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重要內容。在整改日常監督上,既聚焦“當下改”,看被巡察單位是否抓住突出問題短板和薄弱環節,制定有效措施,及時調度推進,逐項銷號辦結,確保每個問題都清倉見底、見人見事、處理到位;又著眼“長久立”,看被巡察單位是否認真分析總結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形成管長遠、治根本的制度機制,是否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長效體制機制。
據了解,十二屆縣委共開展11次巡察整改專項檢查,對146家黨組織(單位)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共發現問題318個,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單位)建立完善制度761項,挽回經濟損失1420.211萬元,黨紀政務處分37人,問責處理41人,提醒談話156人。
“巡察發現問題,還需整改解決問題。巡視巡察問題整改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就是通過從根子上找原因、明責任、尋對策、嚴整改,鏟除問題產生的土壤,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縣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石林縣委將持續推進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全覆蓋,打通責任落實“最后一公里”。(趙紅瓊 李抒璠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