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受理黨員、公職人員涉酒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2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開除公職2人……”近期,貢山縣開展黨員、公職人員涉酒違紀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
據該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介紹,近年來,貢山縣黨員、公職人員涉酒違紀違法問題頻繁發生。今年3月,縣紀委監委下發了《關于開展黨員、公職人員涉酒違紀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黨員、公職人員喝酒誤事、喝酒曠工、酒后失德、酒后滋事、酒后駕駛等涉酒違紀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縣紀委監委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黨員干部簽訂《拒絕酒后駕駛承諾書》2000余份,要求黨員干部帶頭不折不扣執行規定。同時,對黨員干部進行涉酒廉政提醒談話。截至目前,全縣共組織黨員干部涉酒廉政提醒談話、干部職工教育大會200余場。
為建立健全查處酒駕醉駕常態化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協作配合,建立線索互移工作機制。公安機關發現涉及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問題線索,當日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醉駕行為依法予以公訴;審判機關對檢察機關移送的涉嫌醉駕行為依法予以審判,并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專項整治期間,縣紀委監委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問題線索8件,縣法院移送3件。
縣紀委監委堅持“一案三查”。對涉酒違紀違法的黨員、公職人員一律從嚴從快查處;對酒駕醉駕不查處、不立案、不處罰、降格處罰或者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執法部門和相關單位責任人責任;對因日常教育監督管理不力,導致發生酒后曠工、酒后滋事、酒后駕駛等違紀違法問題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特別要注重挖掘涉酒違紀違法現象背后隱藏的失責棄守、失管失教、放任自流,管理寬松軟等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縣紀委監委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多個媒體平臺,加大對黨員、公職人員涉酒違紀違法案例的通報曝光力度,對查處的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后監督執紀問責越嚴的強烈信號。此外,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黨內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紀律要求的宣傳學習。(孟繼歐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