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配合中央第十巡視組延伸巡視、中央第六巡視指導督導組調研督導、省委第十巡視組對5個縣常規巡視工作,完成八屆州委第十一、十二輪巡察,覆蓋率達95.96%。”去年以來,大理州委巡察工作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堅持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體落實,堅持發現問題與成果運用并重,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為抓手,穩步推進巡察監督全覆蓋,為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州委切實擔負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三個匯報”機制,先后召開州委常委會會議5次、州委書記專題會議2次、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3次,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巡察制度建設、成果運用等重大事項,審定年度工作計劃和每輪巡察任務安排,及時充分聽取每輪巡察情況以及巡察整改和線索辦理情況匯報。組織召開全州巡察工作會議、全州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推進會,接受中央第六巡視指導督導組到大理調研督導,配合省委第十巡視組對祥云、賓川、巍山、洱源、鶴慶5個縣開展常規巡視,統籌抓好巡視聯絡、服務保障和督促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全州巡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弱項,切實加以整改,促進業務規范。
精準落實政治巡察要求,緊盯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突出領導班子和“關鍵少數”,圍繞“三個聚焦”強化政治監督。統籌運用常規、專項、機動和“回頭看”等巡察方式,穩步推進八屆州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年內組織開展八屆州委第十一、第十二輪巡察,對24個州級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對4個州級黨組織開展巡察“回頭看”,八屆州委巡察覆蓋率達95.96%。共發現各類問題829個,移交問題線索45件,提出工作建議23條。統籌安排大理、祥云、永平、云龍、洱源、劍川、漾濞7個縣市與省委巡視同步對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展常規巡察,提升上下聯動實效。督促指導12縣市巡察縣級黨組織319個、村(社區)黨組織877個,發現各類問題15653個,移交問題線索664件,除巍山縣檢察院尚未接受巡察外,其他11個縣市已經實現本屆黨委巡察全覆蓋。
堅持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帶隊反饋巡察情況,全面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分管領導責任。研究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巡察整改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明確監督責任和監督重點,細化監督工作流程,召開巡察整改監督檢查工作會議,統籌協調和跟蹤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強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聽取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州委宣傳部、州扶貧辦督促整改情況匯報。圓滿完成八屆州委第十輪、第十一輪巡察階段整改任務,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率為99.65%,推動被巡察黨組織建立完善制度471項。州紀委監委根據巡察移交問題線索,約談函詢27人,問責5人,立案審查16人。把巡察整改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把巡察成果充分運用到干部分析研判和選拔任用工作中,對444名州管干部進行任前廉政審查。
認真總結提煉巡察工作好經驗、好做法,逐步健全巡察工作配套制度。探索實行《州委巡察機構分片聯系指導縣(市)巡察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定期報告工作、報備材料、工作約談、考核評價、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加強對縣市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督導。制定出臺《大理州巡察工作教育培訓師資庫管理暫行辦法》,組建巡察工作教育培訓師資庫,入庫人員35人。同時,調整完善“1辦7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研究制定《縣(市)巡察工作質量評價指標(試行)》,以嚴格考核評價壓實巡察責任。組織開展巡察業務培訓3期,選派23名干部參加省委巡視實踐鍛煉,抽調22名縣市巡察干部參加州委巡察實戰練兵,多渠道、全方位提高巡察干部履職能力和水平。(趙銀軍 李秉娥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