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隊伍建設是開展巡察工作的基礎,是巡察質量提升的關鍵。近日,德欽縣委巡察辦與縣委組織部商議后,決定從全縣熟悉人事、黨務、紀檢、審計、財務、信訪等工作的優秀干部中擇優挑選60名干部納入縣委巡察人才庫,并舉行十三屆縣委巡察工作人員聘任儀式。

一直以來,德欽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巡察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整合巡察工作力量,把加強巡察人才庫建設作為提升巡察工作質量的切入點,對巡察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適時更新,嚴格要求,明確巡察工作人員準入條件、能力要求、考核標準等,對不適合從事巡察工作的人員,及時予以調整更新,優先把一批政治靠得住、群眾信得過,作風過硬、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選配到巡察隊伍中來。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人員聘任制度,對巡察人才庫成員嚴格要求,巡察抽調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被抽調單位必須支持巡察工作,在嚴格管理巡察干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巡察干部考核機制。對跑風漏氣、違反政治規矩和工作紀律的巡察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追責。
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素質,該縣對人才庫成員定期、集中進行專項培訓,加強黨性黨紀教育,督促成員堅定自身理想信念,提高黨性修養,增強紀律觀念,深刻理解黨內監督、政治巡察的主要內涵;加強政策法規和巡察業務知識學習,切實增強巡察干部發現問題能力、談心談話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等,提高巡察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果。
同時,德欽縣還將巡察工作人員的表現與選拔使用干部掛鉤,巡察結束后巡察組組長將對抽調的每名干部進行一次綜合評價,評價意見將提交縣委巡察領導小組,經巡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轉縣委組織部,作為被抽調干部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據。巡察抽調干部綜合評價定性為“不稱職”的,在年終考核中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以此確保巡察工作事事有牽制、處處有痕跡,進一步搭建完善巡察人員激勵保障機制。
在這次的聘任儀式上,縣委巡察辦分管領導宣讀了《中共德欽縣委巡察組工作職責》和《中共德欽縣委巡察組工作紀律》,并發放巡察工作人員聘任書。(尼瑪拉姆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