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尋甸縣委第一巡察組熊組長在金所街道開展煤炭領域專項巡察時,看到街邊只亮起幾盞路燈,感到很奇怪。
“金所社區作為金所街道駐地所在社區,人口密集,為什么到晚上街道兩旁的路燈不全部點亮?”
隨后,熊組長找到金所社區黨委書記問起此事。
“這兩年集體資金不充裕,為保證多方面工作正常運轉,就沒有及時修理損壞的路燈……”金所社區黨委書記回答道。
“是社區集體經濟發展遇到了什么問題嗎?”
“是的……我們本應收取的煤炭生產經營承包費已經被拖欠兩年了……”
原來,自2005年3月起,金所社區將居民小組90畝土地承包給煤礦生產經營使用,承包期限為20年,承包費每年10萬元。但近兩年來,煤礦幾經轉手,且一直處于轉型升級改造中,導致資金周轉緊張,未按時交付土地承包費。社區集體經濟失去主要收入來源,各項開支都受到了影響。
了解情況后,熊組長立即聯系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心,翻閱查看了近兩年金所社區的集體經濟臺賬及收支明細,發現近兩年收入明細確實沒有煤炭生產經營承包費。
熊組長隨即帶著組員來到金所社區向社區“兩委”干部進一步核實情況。
“你們有沒有對承包費進行過追繳?”
“每年都會追繳,但是我們考慮到煤礦生產經營確實有難處,所以追繳力度有所減弱……”
熊組長了解實際困難后,督促金所街道黨工委與煤礦生產經營承包商對接,該街道紀工委配合對煤礦生產經營承包商進行談話,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土地承包費。
煤礦承包商依然表示,目前周轉困難,不能立馬繳納承包費。金所街道紀工委將該情況反饋給縣委第一巡察組后,熊組長帶著組員前往煤礦實地查看具體情況。
經實地查看,煤礦目前雖未正式投入生產,但是依然在正常運作,每年仍有一定的收入。
“合同上寫得很清楚,請你們盡快繳納土地承包費,否則將根據合同取消承包關系。”
4月22日,拖欠兩年的20萬元土地承包費終于補繳到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心,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合同,將土地承包費的40%劃撥至金所社區財務管理中心賬戶,其余劃撥至居民小組集體賬戶。
“沒想到我們兩年都沒有追繳上來的費用,你們用一個月的時間就給我們追繳回來了。社區終于可以正常開支了。”金所社區黨委書記激動地說。(尋甸縣紀委監委 嚴葉聃睿 熊雄 柳小艷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