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組上有12000多元集體資金,聽說在王某某手上好多年了,麻煩你們幫討個說法。”近日,江城縣委第五巡察組在對該縣嘉禾鄉中會村黨總支開展常規巡察延伸談話時一群眾反映。
無獨有偶,該組小組長在接受談話時也反映了相同情況。“2016年換屆時,王副組長還沒有進小組班子,組上就要求他將集體資金歸還,但他一直沒有回音。”
“把監督‘放大鏡’聚焦在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和反復出現的問題上,找準正風肅紀反腐的切入點著力點。”縣委第五巡察組集體研究后,繼續找該組小組長、黨員和群眾代表開展走訪談話了解,并對該組賬本進行了查閱,最終王某某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得以理清。
原來,王某某以其大女兒沒有享受到該組居浦度電站淹沒期補償款為由,拒將其擔任副組長期間代為保管的小組集體資金12967元移交集體。
解決好群眾關心的一件件小事,就是辦好民生這件大事。縣委第五巡察組立即將此問題線索移交江城縣紀委監委。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及時將問題線索移交嘉禾鄉紀委辦理,鄉紀委迅速成立核查組展開調查。
“你已經不是小組副組長了,無權管理組上的12967元集體資金,為什么還一直拖著不辦理移交手續。”核查組在與王某某談話時直奔主題。
“我家大女兒沒享受到集體分配的居浦度電站淹沒期補償款,不解決這個問題,我是不會交的。”面對核查組的談話,王某某百般抵賴。
“電站淹沒期補償款的分配方案是以人口出生時間為界限,你女兒出生時間晚于分配條件規定時間1年,不符合分配條件。”
“公是公,私是私,你不能把家庭私事和公事混在一起胡攪蠻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我沒想到已經違反了黨的紀律,接下來我會好好配合你們調查,爭取糾正錯誤。”在核查組勸說解釋下,王某某緩和了抵觸態度,慢慢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隨后,王某某及時將12967元錢交回江城縣嘉禾鄉財政所村集體資金賬戶。至此,被占用長達5年的集體資金被追回。最終,其因違反廉潔紀律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這事做得太糊涂太不值了。就因1萬多塊錢挨了處分,丟了群眾信任。現在想想就是自己一時私心作祟,不是你的一分一厘都不能占用……”王某某悔恨道。(江城縣紀委監委 羅發秀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