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對西雙版納州環境保護督察時,發現景洪市垃圾處理場存在污染治理設施形同擺設、部分滲濾液直排污染環境、場區內滲濾液“肆意橫流”、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等問題。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反映出相關責任部門單位政治站位不高、標準要求不嚴、工作不扎實;部分領導干部思想上重視不夠,工作作風不細致不深入,履職盡責不到位,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針對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的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垃圾處理場問題,云南省紀委省監委開展直查直辦,對4個責任單位、5名處級干部、4名科級干部和2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再次給各地生態環境保護敲響了警鐘,向全社會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容不得半點“花架子”。各級黨委政府和黨員領導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履行好生態環保政治責任,把生態環保各項工作做得更扎實更過硬,以實際行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追責問責只是手段,推動整改才是目的。從景洪市反饋的情況來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問題后,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迅速行動、立行立改,堅定有力地推進整改,進一步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通過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的效應得到顯現。
生態環保沒有局外人。沒有被督察到的其他地方黨委政府和黨員領導干部,絕不能有“看熱鬧”“置身事外”的心態,要深刻對照檢視,舉一反三,引以為鑒,全面系統梳理排查生態環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短板。對標中央、省委、州委決策部署,盯住問題抓,堅決徹底改,以最鮮明的態度、最堅定的決心、最有力的措施落實好生態環保政治責任,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筑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
推動落實生態環保政治責任,離不開精準有效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提高政治監督本領,做實日常監督,緊盯生態環保政治責任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在生態環保中的主體責任、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從嚴從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西雙版納州全面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鞏固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州提供堅強紀律保障。(西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