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就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多次提出要求,特別強調,要用好以黨章、準則、條例、規定為主體的管黨治黨制度利器,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切實解決基層黨的領導和監督虛化、弱化問題,把負責、守責、盡責體現在每個黨組織、每個崗位上。抓好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寶貴經驗。2020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為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職責所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黨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從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這不只是字面上的變化,更是實踐的發展、認識的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部分,黨的建設必須全面從嚴,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都是責任主體。
落實主體責任必須知責明責。責任不清,就會出現工作要求落實難、工作抓出成效難、出了問題追責難等一系列問題?!兑幎ā访鞔_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遵循的5個堅持原則,強調要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從12個方面明確了地方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責任內容,從11個方面明確了黨組(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責任內容,并對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既是全面從嚴治黨實踐經驗的總結,又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責任清單,是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和落實主體責任的剛性規定。
知責明責就要更好地履責盡責。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主體”,既包括各級黨委(黨組),也包括班子中的全體成員;“責任”既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還包括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職責范圍的主要領導責任。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必須胸懷全局、勇于擔當。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事關全面從嚴治黨成效、事關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高度,認識主體責任的政治屬性,不斷強化管黨治黨的使命感、責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體責任是分內責任,必須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尤其是書記、副書記要強化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的意識,始終把管黨治黨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主體責任就是全面責任,必須覆蓋全域,樹牢主體責任的全域觀、全時觀、全員觀,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管住管好全體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確保人員、時間、內容、領域的全覆蓋,推動主體責任一貫到底,真正把負責、守責、盡責體現在每個黨組織、每個崗位上,切實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抓到位,推動黨建責任層層落實落地,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
“黨要管黨,才能管好黨;從嚴治黨,才能治好黨。”全面從嚴治黨“不是嚴過了,而是嚴得還不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必須堅持嚴字當頭,一嚴到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實行終身問責”,這也告誡我們,主體責任是終身責任,失責必定要問責。各級黨委要用好“問責”這個“緊箍咒”和“安全鎖”,確保各項決策和工作落實,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準確把握黨章和憲法、監察法規定的職責定位,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堅守主責主業,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嚴守職責邊界,要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委履行好主體責任,增強協作配合意識,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使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形成合力。要堅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紀法威懾相結合,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經常性監督和全方位管理,用嚴管體現厚愛。(紀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