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玉溪市委制定出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四辦法一機制”。分別從述責述廉、“一崗雙責”報告、提醒談話、監督談話和聯動協作五個方面,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作出規范,形成制度文件,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確保把“關鍵少數”鍛造成“硬核力量”。
“四辦法一機制”更突出對“關鍵少數”的監督,既把中央和省委意見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更結合玉溪實際,把實踐中的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更具政治性、貫通性和操作性,力求通過更多制度性成果、更大監督治理成效,來破解“關鍵少數”監督難題。
“四辦法一機制”著眼政治大局,堅持嚴的主基調,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為主線,貫穿領導干部要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的政治要求,落腳在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實現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目的是督促“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四辦法一機制”把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點,述責述廉暫行辦法明確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向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進行述責述廉;監督談話暫行辦法明確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聚焦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等情況開展監督談話,體現紀檢監察機關對黨政領導干部的關心愛護和教育管理。
“四辦法一機制”在謀篇布局上聚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統籌黨內各項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格局,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把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擔當。既突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又明確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專責,推動“兩個責任”一體落實,增強監督實效。
為協助市委開展好黨內政治監督談話,督促下級“一把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玉溪市紀委監委在“談什么”“怎么談”上深耕細作。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信訪舉報、監督檢查、談話函詢、巡察、審計、環保督察及工作調研中掌握的情況,由市紀委書記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進行一對一、面對面談話。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達到“紅臉出汗”“治病救人”目的,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減少和防范違紀行為的發生。
制度出臺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貫徹落實。下一步,玉溪市紀委監委將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督促全市“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強化制度意識、遵循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把“五項制度”優勢轉化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動能。(云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