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中共黨員,元謀縣農業農村局原技術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開除黨籍并解除聘用合同關系……”
今年以來,元謀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在全縣開展治理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專項行動,深挖細查酒駕醉駕背后“四風”問題,以“小切口”推動作風建設走深走實,助推“清廉元謀”建設。
開展治理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專項行動,是該縣紀委監委以“小”見嚴糾“四風”專項行動的有力舉措。今年3月份以來,縣紀委監委制定治理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專項行動方案,通過開展一次專題約談、召開一次警示教育會、簽訂一份“承諾書”等“六個一”活動,常念酒駕“緊箍咒”,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強化監督制約,引導黨員、公職人員以案為鑒,守住生活警戒線,帶頭遵守黨紀法規。
“有的酒駕醉駕行為背后,可能隱藏著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縣將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讓酒駕醉駕、酒局飯局背后的“四風”問題無所遁形。
為做實做細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縣紀委監委在全面剖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的基礎上,深挖徹查酒駕、醉駕背后可能存在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禁酒令”等問題,通過倒查回溯、跟進監督,深入摸排酒駕、醉駕背后是否存在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四風”問題,堅持發現一起、徹查一起、一查到底、從嚴處置,通過嚴肅追責問責,通報曝光達到警醒震懾作用,讓飲酒者不敢觸碰“紅線”,開車者守住“底線”。
去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共查處33名黨員、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其中,黨內警告8人,嚴重警告1人,留黨察看 2人,開除黨籍21人,開除公職1人。
“我們將繼續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四風’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和剖析黨員、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普遍性、反復性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積極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以優良的作風推動‘清廉元謀’建設。”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張海燕 楊紅兵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