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組制定《定期通報“紅白榜”及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對全省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紀委實行項目化管理和清單式考評,與“紅白榜”激勵式管理相融合,按“半年一通報、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評定各單位紀委履職工作,充分發揮定期通報“紅白榜”激勵和年度綜合考核以考促建作用。
該紀檢監察組科學采納各單位紀委反饋意見,形成綜合考核合力,建立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辦等10項定量考核指標體系,明確考核項目27項、考核內容52項、加分項6項、扣分項12項。考評結果將以量化指標的形式作為年底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結合云南交通實際,將《“能通全通”“互聯互通”工程創建“陽光工程·廉潔通道”長效機制》監督檢查工作和《“清廉交通”建設行動》工作納入考核內容,突顯云南交通“辨識度”。
“要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逐步消除執紀辦案‘空白點’,對‘零執紀’‘零辦案’等情況,加大扣分比重,嚴肅考核管理,有效釋放‘干事者實惠、吃苦者吃香’的鮮明導向,改變‘干事多問題多就不好、干事少問題少就很好’的錯誤考核評價體系,確保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駐廳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表示,《定期通報“紅白榜”及年度綜合考核制度方案》的實施體現了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鮮明導向貫徹始終,促使各單位紀委牢固樹立“把工作交給自己,把自己交給組織”的理念,大力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的作風,持續增強“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同時,督促各單位紀委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推動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提質增效。(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