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狀態如何?工作生活中存在什么困難?”為切實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后半篇文章”,近日,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對綜合監督單位一名受處分黨員干部馬某開展回訪教育。
2019年11月底,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單位在舉辦周年活動之際,將總價值共計4.255萬元的文創產品以紀念品名義發放給在職和離退休職工,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2013年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第33條和省委、省政府2014年印發的《云南省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第34條關于“不得借舉辦活動發放各類紀念品”的規定。馬某作為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周年活動中未認真履行領導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力,受到書面誡勉問責。
“犯錯的根本原因是你沒有繃緊遵規守紀這根弦,作為主要領導,未認真履行領導責任,對發放文創產品把關不嚴。組織上對你的處分,你要正確對待,汲取教訓。”
“錢都用在了制作文創產品、推廣和交流本省文化的研究成果上,又沒裝進自己的口袋。好心還辦了壞事,這個問責太冤了。”
馬某在接受紀檢監察組第一次回訪教育時,對處分十分抵觸,心情一度低落。得知馬某思想壓力較大的情況后,為幫助其徹底解開思想疙瘩,紀檢監察組多次對馬某進行了回訪教育。
“我們了解到你擔任黨總支書記以來,在抓黨建促業務、抓班子帶隊伍上業績較為突出,在工作中也有不少創新,還被推薦作為2022年云南省‘五一勞動獎章’候選人,你一定有很多感慨吧!”
“組織推薦我作為2022年云南省‘五一勞動獎章’候選人,體現了對我的厚愛和信任,紀檢監察組的一次次回訪教育使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思想上的顧慮也慢慢放了下來。我從這件事情中汲取了很多教訓,今后我會認真學習相關的政策法規,拿不準的問題多交流、多請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實際行動回報組織的關懷與厚愛。”
通過開展激勵關懷談心談話,馬某逐漸放下了思想包袱,輕裝上陣投入工作,認真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多次叫停了決策中的不合規行為,工作實績得到干部群眾一致認可。
“嚴格執紀、嚴肅懲戒不是目的,讓黨員干部明紀律、知敬畏、存戒懼才是根本。監督執紀既要彰顯剛性力度,更需體現柔性溫度,及時提醒糾正、喚醒責任,引導激勵擔當作為才是對黨員干部最大的愛護。”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將堅持依規依紀依法,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貫穿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更加突出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教育引導受處分人員提高思想認識、積極改正錯誤,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讓“有錯干部”變“有為干部”。同時,強化回訪教育結果運用,必要時將回訪有關情況客觀真實地反饋到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為其評先評優、職級晉升、提拔任用等提供參考,最大限度調動受處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