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為陽光監督員,我感到十分榮幸,也深感責任重大。我將充分利用與基層群眾緊密聯系的優勢,多收集群眾意見建議,多反饋基層聲音,發揮好陽光監督員的橋梁紐帶作用。”近日,永勝縣永北鎮靈源社區一干部在接過《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聘書》時如是說。
為進一步探索建立專責監督、內部監督、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機制,縣紀委監委通過推薦、審核、聘用程序,在全縣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干部及新聞媒體工作者、專家學者、村(社區)干部中,擇優選聘首批10名陽光監督員。
首批陽光監督員任期三年,將對紀檢監察干部履職盡責、遵紀守法、作風形象等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同時將參與縣紀委監委的相關調研、監督檢查、業務培訓等活動,并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該縣通過聘用陽光監督員開展監督、建言獻策,在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群眾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
縣紀委監委將定期召開陽光監督員工作座談會,聽取陽光監督員日常監督工作情況及意見建議,陽光監督員也可通過信函、電話、來訪等方式向縣紀委監委反映相關問題及建議。此外,為確保陽光監督員規范履職、高效履職,縣紀委監委還制定了《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工作辦法》,對監督對象及職責、監督方式及履職保障、紀律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方便陽光監督員開展監督。
為防止監督執紀執法權力被濫用、亂用,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鼓勵被聘任的陽光監督員在督促全縣紀檢監察干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用權方面積極、大膽開展工作。
被聘用的陽光監督員紛紛表示,將認真學習掌握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多渠道收集信息,積極建言獻策,更好地履行監督職責。(劉玉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