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組部等四部門《關于公務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取消其工資待遇的時間應以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時間為準,而非一審判決時間。”
日前,在維西縣紀委監委組織的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回頭看”監督檢查過程中,該縣紀委監委采取看臺賬、調檔案的方式,深入到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等部門,對去年以來全縣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復盤”“找茬”。此次檢查主要聚焦黨紀政務處分決定有沒有送達、宣布、歸檔到位,涉案財物有沒有收繳到位,受處分后是否對處分對象重新確定職務級別、調整工資待遇,處分后年度考核獎金有沒有扣發到位,被采取強制措施、留置后有沒有停發工資待遇等關鍵問題。
通過此次檢查,重點發現不按規定時間宣布處分決定、取消及調整工資待遇有偏差、執行處分決定情況反饋不及時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縣紀委監委分類登記、逐項交辦,向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及時反饋,更正執行錯誤的文件,進一步維護了黨紀法規的嚴肅性、權威性。
針對有的單位和部門對執行事項不明晰的情況,該縣紀委監委梳理出了《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流程圖》,圖中列明相關執行事項,附在處分通知后,供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在執行中對照參考,同時督促各單位對照執行事項嚴格執行后續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等情況,確保每一份處分決定不折不扣執行到位。
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已完成對51件62人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復盤”,梳理出整改臺賬清單,實行逐項銷號,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督促主體責任單位做好處分執行工作。
“處分決定執行的落實離不開強有力的監督。開展常態化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能夠有效防止執紀問責‘打折扣’‘打白條’,懲戒、警示作用‘打水漂’。我們將切實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繼續常態化抓實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確保處分執行無縫對接、剛性落地,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黨紀政務處分的嚴肅性、權威性。”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柳紹玉 秦垠泓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