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麗江市寧蒗縣自然資源局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轄區內越界采石問題“以罰代改”,督促整改不力的問題。
2019年至2021年,寧蒗縣大興鎮東紅砂石場連續三年出現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寧蒗縣自然資源局以該砂石場處于轉型升級期間,越界范圍在新礦區界限內為由,未督促砂石場對越界開采的范圍進行生態恢復,僅于2020年6月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同年10月,對其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21年9月,再次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寧蒗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行為一罰了之、以執法代替監督整改,導致越界開采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達三年,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3月,寧蒗縣自然資源局黨組受到通報問責,寧蒗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彭柱,副局長沙志紅受到誡勉問責。
二、楚雄州楚雄市東華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對養老保險領取資格認證審核把關流于形式的問題。
2014年6月至2020年12月,楚雄市東華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組織不力、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向30名死亡人員多發放養老保險金5.23萬元。其中,11名因村委會未認真開展生存認證或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工作疏忽導致漏統漏報,多發放養老保險金長達1年以上;19名因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未組織開展2020年全鎮領保人員生存認證工作,導致應停發而未停發。2022年1月,鎮社會保障和為民服務中心主任汪建平受到警告處分;其余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多發放的養老保險金已追回。
今年,省委省政府大力推進作風革命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對黨員干部的能力、作風、工作質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上兩個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黨員干部對工作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有的簡單地以行政執法工作代替行業監管責任落實,對違法問題督促整改不力;有的對養老保險資金發放審核把關不嚴,監管責任缺失、貽誤工作。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引以為戒,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力戒“心中無數”“不推不動”“空喊口號”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自我革命精神助推作風革命效能革命不斷走深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