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紀委藍牌提醒單的要求,經與縣財政局溝通協調,2020年未發放的計劃生育獎特扶相關資金已發放到位,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近日,富源縣衛健局向縣紀委、縣委巡察辦報告了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這是富源縣紀委監委堅決扛起巡察整改監督全面責任,持續強化巡察整改監督,推動巡察整改落實見效的一個縮影。
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后,富源縣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中共富源縣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監督辦法》,在做細做實日常監督“規定動作”的同時,創新疊加“自選動作”,通過適時向被巡黨組織派發提醒預警單、向派駐(出)機構派發監督任務單,組織開展檢查評估等方式,壓緊壓實相關責任,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縣紀委監委把督促巡察整改作為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縣紀委監委派員參加每輪巡察反饋會議,傳遞“整改從反饋開始”“整改監督從反饋就要啟動”的鮮明信號;指導被巡察黨組織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突出問題、責任、措施、時間等核心內容,重點看責任分工、看整改措施、看整改時限,督導被巡察黨組織制作好巡察整改的“作戰圖”;列席指導被巡察黨組織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抓會前、觀會中、盯會后,確保民主生活會嚴肅、認真,并聚焦巡察整改“專題”。
集中整改期間,縣紀委監委發揮派駐(出)機構“不走的巡察組”作用,向相應派駐(出)機構派發監督任務清單,督促派駐(出)機構對駐在單位的巡察整改進行建賬、對賬、銷賬,推動被巡察黨組織扎實開展“地毯式”整改,并將督促推動整改工作情況作為對派駐(出)機構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集中整改期滿后,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機構、相關派駐(出)機構聯合組成檢查評估組,聚焦責任落實、問題整改、建章立制等重點環節,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掃描”“體檢”,并形成檢查評估報告,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縣委巡察辦對整改期內未完成的整改事項抄送縣紀委監委制發藍牌提醒單,向被巡察黨組織進行提醒預警,督促整改。
自《意見》實施以來,十四屆富源縣委已開展的兩輪巡察中,反饋問題整改率已由過去的86.8%提高到93.69%,針對未整改到位的7個問題,向被巡察黨組織發出藍牌預警通知書4份,督促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在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已納入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基礎上,我們還將把它作為黨委(黨組)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內容。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整改不徹底的,將依規依紀追責問責。”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劉云超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