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態再堅決,整改報告再漂亮,如果工作不往實處抓、深里做,一切都歸零。通過成效評估,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再督辦,對整改不深入的再提醒,問題整改不徹底堅決不收兵。”近日,云龍縣委巡察辦負責人在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和問題線索辦理成效評估督查會上提出要求。
開展巡察不能“一巡了之”,巡察整改也不能“過關就好”。為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動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見底見效,云龍縣成立了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人員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3+N”督查評估組,采取“督查+評估”方式,對十三屆云龍縣委第三輪巡察的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等8個縣級單位共291個問題整改情況逐一進行“把脈會診”,對整改成效進行了全面督查評估。
為讓督查成果真實有效,督查評估組采取“現場督查+打分評估”工作機制,通過聽取情況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臺賬資料、實地走訪、滿意度測評及考核評分等方式,圍繞領導重視情況、組織實施及成果運用情況、問題銷號情況,緊盯被巡察單位問題整改、責任追究、警示教育和機制建立等方面,查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是否全面完成、整改成效是否明顯,是否建立巡察整改長效機制,是否強化巡察成果運用,是否以巡察整改為契機促進標本兼治。通過核對臺賬對賬銷號,賦分量化考核,確保督查評估既能了解掌握被巡察單位巡察整改總體情況,又能匯總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督查評估組堅持問題導向,現場向各被巡察單位反饋了督查中發現的“佐證材料不齊全”“分管領導跟蹤問效力度不夠”“未做到舉一反三”等問題,并要求其進一步落實整改責任,堅持舉一反三,健全工作長效機制,切實固化整改成果。通過督查評估,切實強化了巡察整改成效,進一步鞏固了巡察整改成果運用,解決了一批群眾痛點、難點和歷史遺留問題。
“評估后,我們形成評估報告,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該縣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評估結果同時抄送縣委組織部,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對整改落實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顯、管黨治黨不力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該縣將評估內容細化為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組織落實、整改任務落實、滿意度測評、綜合測評五項指標,定制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評估表,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成效進行評分,量化評估。分級、定級評定。依據得分情況確定評分結果,最終將評價等級劃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同時,按照等級分類處置,強化整改成效評估結果運用,對被評為“一般”的,由縣委巡察辦按程序報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紀委監委相關紀檢監察室責令被巡察黨組織在2個月內重新整改,并對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被評為“較差”的,依據巡察工作相關規定視情況提出問責建議,并責令重新整改。
截至目前,完成了十三屆云龍縣委第三輪巡察的8個單位的成效評估工作,最終評價等級為“好”的有6個單位、2個單位為“較好”,巡察反饋的291個問題,完成整改255個,整改率達87.63%,推動制定整改措施446項,建立完善制度90項,清退違規資金2.25萬元。
“我們將持續強化整改落實,建立完善整改責任機制、督促和評估報告機制,切實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動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云龍縣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馬小婷 楊銀湘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