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10年前的建房押金還能退回來。”近日,楚雄州永仁縣中和鎮直那村一組村民起某某拉著前來回訪的鎮紀委工作人員的手激動地說。
此前,永仁縣委巡察組在對永仁縣中和鎮直那村巡察過程中,有群眾反映2012年自家因建房向村委會交了3000元的危房改造抵押金,但10多年過去了,建房押金卻一直沒有退回。經巡察組進一步核實發現直那村委會共有11戶農戶于2012年向村上交了危房改造風險押金但一直沒有退還。發現問題后,巡察組迅速將問題線索移交至永仁縣紀委監委進行調查核實。
調查組工作人員當即找到了原直那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蘇某某了解情況。
“收取建房押金是否有什么明確規定?收款時是否明確什么時候退還農戶押金?”工作人員問道。
“當時為完成危房改造任務,由村組自己決定向農戶收取,收取時說的是農戶完成建房任務后退還。”
“從收款到現在已經那么多年,為什么到現在還沒退還押金?”工作人員追問道。
“一開始收押取金只是為了完成危改任務,但是看著本村農戶在完成改造后享受到了政府補助,而我忙前忙后什么回報都沒有,就產生了將群眾交的27000元押金占為己有的想法。”
經核實,2012年10月,為完成危房改造任務,時任直那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蘇某某私自安排村委會其他班子成員向轄區內群眾宣傳動員,符合危房改造條件并有改造意向的農戶到村委會登記報名后,要繳納1000元或3000元的押金,完成改造后退回押金。截止2012年底,共收取12戶農戶的危房改造押金3萬元,完成改造后僅有1戶農戶退回了上交的3000元押金。為了占有押金,蘇某某告知要求退還押金的農戶,押金已包含在危房改造補助中。
調查組深入調查發現,這并不是蘇某某的第一次“得手”,早在2010年,蘇某某就已經開始在農戶享受的公益林補助、草原生態補助、低保金、農補、產業補助等各類國家補助上“動腦筋”,多次虛報冒領村集體以及其他農戶的國家補助共34.52萬元元。
最終,蘇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退繳贓款予以沒收。
2023年4月,在永仁縣紀委監委督促下,中和鎮紀委將蘇某某收取的押金27000元退還到了11戶群眾手中。(永仁縣紀委監委 李加娟 殷曉倩 || 責任編輯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