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堂身臨其境的警示教育課,提醒我們要時刻保持頭腦清醒,重視手中的審核把關權,做到慎獨慎微。”近日,蘭坪縣紀委監委約談縣民政局黨組時,縣民政局主要負責人表態道。
緣何開展這場約談會?事情要追溯到去年7月,縣委第二巡察組對縣民政局黨組開展常規巡察時,發現縣民政局公務用車管理混亂、報賬不規范、票據“張冠李戴”等問題。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決定將該問題移交縣紀委監委進一步核查。
“2020年9月30日記賬憑證6號顯示,車輛維修費用為5160元,無辦公室車輛維修審批單,為什么最終可以報銷?”核查組查閱了縣委第二巡察組關于縣民政局車輛維修問題的底稿后,決定到縣民政局調閱相關資料,走訪辦公室和財會工作人員,函詢該局分管副局長李某某,了解縣民政局公車使用管理、公車燃油費用和維修報銷流程、公車費用管理支出等情況。
經核查,巡察組發現縣民政局負有審核把關職責的各相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內部監管缺位,報銷程序監管如同虛設。報銷憑證存在實際支付的車牌號和發票上的車牌號不一致、車輛維修流程自主隨意、柴油車報銷發票顯示加注汽油、加油報銷發票沒有標識車輛信息等問題情況下,依然可以通過辦公室負責人、財務人員、分管領導層層簽字后得以報銷。
“該問題反映出縣民政局內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內部監督制約運行不暢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對縣民政局黨組班子成員進行集體約談,并下發監察建議書,要求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收到監察建議書后,縣民政局第一時間梳理工作薄弱環節和制度漏洞,修訂完善公車管理制度,明確公車管理、用車申請等10條措施,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維修、平臺錄入等審批和登記制度。對辦公室、財務室、駕駛員等崗位工作人員開展提醒談話,深入剖析車輛管理和審核把關不規范方面存在的原因癥結,要求相關人員自查自糾,全力補齊短板。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向縣公車管理辦發函、派單監督、專項監督等方式,緊盯虛列套取公車運維費用、公車私用等“車輪上的腐敗問題”強化日常監督,發現車輛日常出行審批不嚴格、違規長期借用服務對象車輛、涉嫌虛報或浪費財政資金進行車輛維修問題、涉嫌以公車維修名義套取公車運維費等14個問題,移送問題線索9件。
“下一步,我們將把糾治違規使用公車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切口,持續加大對公車使用管理的監督執紀力度,多舉措規范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嚴肅整治公車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切實擰緊公車管理‘安全鎖’。”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道。(熊智芳 楊春梅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