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們在辦理群眾信訪舉報時,發現反映你們單位監管的口岸信訪件較多,反映的問題較為集中,請對此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為持續推動全州政治生態修復凈化和建設,德宏州紀委監委制定出臺《德宏州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預警提醒機制》(以下簡稱《機制》),進一步壓實各地各部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各縣市紀委監委、各派駐(出)機構強化日常監督。
《機制》結合德宏州實際對信訪舉報預警提醒工作作了延伸和探索,對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提醒發函、整改約談等進行了明確,加強了部門間的聯動,進一步提升了機制的可操作性。
《機制》聚焦問題集中、反映強烈的地區、部門、單位,及時將信訪舉報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報相關地區、部門黨組織及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相關地區和部門黨組織針對預警提醒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促進本地區本部門政治生態出清向好,以提前預判、提前干預等手段持續凈化政治生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
《機制》通過向有關地區、部門單位下發“一函”(信訪舉報預警提醒告知書),提醒該地區、部門單位黨委(黨組)以及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視,便于其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效推動監督關口前移,達到精準分析、精確預警、精細處置的效果,進一步提升信訪舉報處置工作質效。向監督聯系該部門單位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下發“一書”(信訪監督事項告知書),為其跟進了解、精準監督、及時糾偏提供幫助,不斷把監督保障執行的成果轉化為提升群眾滿意度的成效。
《機制》的建立,為紀檢監察監督工作提供了聚焦的準星,進一步壓實了黨委主體責任,督促并及時防范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謹防“小問題”演變為“大矛盾”。同時,為最大限度發揮“一函一書”的作用,《機制》中還明確了約談制度,即對預警提醒的問題、事項整改效果不明顯、信訪問題仍然突出的地區、部門,州紀委監委相關領導將約談其黨委(黨組)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
“《機制》的出臺,使提醒預警工作落地生根,成為推動地方黨委、紀委切實履行‘兩個責任’,推動信訪工作、化解矛盾、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有力抓手。”德宏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機制》的有效運用,暢通對各地各部門的信息掌握渠道,做到心中有數、手中有度、工作有法,掌握工作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正常合理訴求,快速便捷地處理信訪問題。(陳剛 張東妮 童玻 || 責任編輯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