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某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都是勤政務實、克己奉公,兢兢業業地工作,知道自己被舉報后心里挺委屈,工作激情也有所減退。”被舉報人楊某某所在單位負責人說道。
事情還得從2021年5月說起,洱源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反映公職人員楊某某包庇犯罪嫌疑人,在執法辦案中存在違規辦案、亂作為的有關問題線索。收到問題線索后,該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對問題線索展開了調查核實。
“經調查核實,認定群眾反映你的有關信訪問題不屬實,現予以澄清正名……”為消除負面影響,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該縣紀委監委到被反映人所在單位召開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大會,對反映楊某某的問題逐一進行澄清,切實消除楊某某的心結和顧慮,使其輕裝上陣,重新投身辦案一線。
“開展澄清正名后,你還有什么思想顧慮或其他想法嗎?工作中如果有任何困難都可以向我們反映。”
“現在暫時沒有什么困難了,自從組織為我澄清正名,還我清白后,籠罩在我心頭的陰霾終于煙消云散。今后我會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職工作,做到嚴以律己,公正執法,服務好群眾。”日前,在對被澄清對象進行回訪時,楊某某向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表示。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積極推進澄清正名工作,及時主動為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去年以來,全縣共對15件失實檢舉控告件涉及的17名黨員干部開展澄清正名。
此外,在常態化開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時,該縣持續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制定了縣紀委監委領導接訪工作辦法,通過領導參與接訪、主動下訪等方式,廣泛宣傳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范圍及檢舉控告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等知識,著力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展現旗幟鮮明澄清是非、保護干部的堅決態度,體現激勵擔當、干事創業的堅定決心。
為防止“一澄了之”,該縣紀委監委切實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將澄清正名函發至所在黨組織和人事部門,并將相關材料存入被澄清對象個人廉政檔案。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訪機制,根據被澄清對象的工作實際和工作特點,制定個性化回訪方案,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走訪和談心談話、心理疏導等方式,及時跟蹤了解被澄清對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以及心理狀態等,讓受到不實檢舉控告干部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干事創業。
同時,該縣堅持失實澄清與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并重,加強對失實檢舉控告中的實名舉報件進行分析研判,準確區分不實舉報和誣告陷害行為,對錯告、誤告且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和影響的舉報人給予教育引導,對經查證認定屬于誣告陷害行為的舉報人,堅決嚴肅查處。
“我們將堅持嚴管厚愛相結合,激勵約束并重的原則,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持續釋放傳遞為干事創業者撐腰、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的強烈信號。”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趙敏 楊麗萍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