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證據收集不全面。如,立案時相關涉案人員為縣黨代表,收集證據時卻未調取其縣黨代表相關身份材料……”針對某派駐機構移送的一樁協助審理案件,嵩明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提出建議。針對此類問題,該縣紀委監委還將存在共性問題的案例編印在了下一期的“案審錯題本”上。
為有效解決案件查辦過程中疑難點多發、頻發問題,嵩明縣紀委監委在“一案一復盤”“一題一辨析”基礎上,深入總結案件辦理過程中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案審錯題本”機制,為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建立規范辦案的參考和依據,切實提升審查調查工作規范化水平。
據悉,該縣紀委監委為規范審查調查報告的撰寫,要求全體辦案人員自案件初核起到移送司法機關為止,對發現問題、處置舉措、工作進展等進行全面、客觀地記錄,以便及時發現組織流程、辦案程序上可能影響案件質效的問題。同時,針對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在移送前,組織人員對初核、內審、外調等關鍵環節開展案件會商、內部評析會,復盤辦案過程中突發問題處置方法、疑難問題的關鍵癥結等,初篩問題后形成“案審錯題本”,再由專案組總結經驗教訓,圈出“誤區”和“雷區”。
為提升“案審錯題本”的實用性和便捷性,該縣紀委監委還建立了“一句話描述問題”易錯問題索引,先后梳理了“核準入黨時間”“規范中止黨員權利”“筆錄和證據的關聯性”等七個方面應注意的問題,便于快速對標查找問題。同時,結合不同問題的易錯點,用清晰明了的語言總結出“錯在哪里”“依據有哪些”“應該怎么做”,讓紀檢監察干部看得懂、學得會、易實踐,助力提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在實踐中應對和解決同類問題的能力。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共編印“案審錯題本”4期,已收錄17個方面的問題近30個。
“‘案審錯題本’不局限于說理、釋紀、釋法,而是給出示范文本作為‘參考答案’供紀檢監察干部參考,以便對照文本快速掌握規范要領。”該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好制度建起來是基礎,用好才是關鍵。為將錯題本機制有效運用到工作中,該縣紀委監委在將其與年度績效考評掛鉤的同時,還通過定期組織開展審查調查業務培訓會、有序推進“廢改立釋”等工作強化運用。將每期“案審錯題本”列為固定學習內容,以辦案人員具體講、“圓桌會議”研討談的方式,鞏固紀法學習效果,糾正“盲點”“誤區”。針對辦案中暴露出來程序不規范、執行有偏差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要求案件監督管理、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部門有針對性地推動制度“廢改立釋”,以嚴密的制度建設和高效的制度執行促進案件查辦質效不斷提升。(丁劉杰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