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熟人,抹不開面子,結果用手中的權力賺了面子,卻丟了‘里子’。”近日,面對處分決定,牟定縣新橋鎮云龍村委會副主任王某康懊悔不已。
事情還得從一份死亡證明說起。
去年3月,牟定縣紀委監委收到一條涉嫌騙取養老金的案件線索,線索顯示新橋鎮云龍村村民王某寶去世后數年,其養老金一直被領取。該縣紀委監委隨即成立了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核查中,王某寶之子王某才向工作人員提供了其父死亡證明材料,顯示王某寶死亡時間為2021年2月。
然而,工作人員卻聽村民介紹道,“王某寶已經去世很長時間了,比死亡證明材料上登記的時間還要早幾年。”
“時間不吻合。是其他人記錯了,還是這份死亡證明材料有蹊蹺?”為了解開疑惑,調查組工作人員到云龍村委會仔細查閱了該村的人口登記冊。登記冊中清晰地記錄了王某寶在2016年2月就已經去世,這一時間與上述死亡證明所顯示的時間相差了整整5年。
王某寶真實死亡時間終于得到確認,但調查組的工作卻沒有結束。
“養老金停止發放是以死亡證明為依據的,這意味著王某寶去世后的5年時間里,他的養老金一直被人冒名領取。”調查組工作人員敏銳地察覺到,這份虛假死亡證明的背后,很可能存在干部違紀問題。
調查組循線深挖發現,在王某寶死亡證明上,赫然蓋有云龍村委會的公章,于是找到了負責公章管理的該村村委會副主任王某康進行談話。
“公章是你蓋上去的嗎?”工作人員指著王某寶死亡證明上的章印問。
“是我蓋的,當時疏忽大意了,忘了核實時間。”王某康支支吾吾地說道。
“村里的鄉親都知道王某寶多年前已經去世,你一直在村里,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們會進一步調查,如果發現你撒謊,將對你從重處理。”
面對調查組工作人員的追問和擺在面前的該村人口登記冊等證據,王某康終于低下了頭。
“我承認,我是受王某才請托,私下幫他做了這份假證明,沒想到會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
原來,王某寶去世后,王某寶之子王某才為繼續騙領王某寶的養老保險金,故意隱瞞了王某寶死亡事實,一直未去派出所注銷戶口。直至2021年7月,王某才察覺到其騙保行為可能暴露,以為王某寶辦理銷戶手續為由找到了王某康,并以擔心距離死亡時間太長派出所不給辦理為由,請托王某康將王某寶死亡證明的時間寫為2021年2月。王某康明知事實與證明材料嚴重不符,但認為大家都是鄉親鄰里,在人情照顧的心理下,出具了王某寶虛假死亡時間的證明材料。這份虛假證明被王某才用于提供給人社部門,妄圖用虛假證明掩蓋多領取王某寶的64個月養老金,共計人民幣16.6萬元的事實。
隨著真相浮出水面,最終,王某才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責令退賠違法所得。利用職務便利為王某才騙取養老金提供幫助的王某康,也受到了政務警告處分。(楚雄州紀委監委 陳冠宇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