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是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請問您近期收到過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嗎?”
“沒有收到,什么時候發放的?”日前,保山市隆陽區紀委監委針對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發放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發生過泥石流的瓦馬鄉群眾進行電話訪問。
“組長,有群眾反映沒收到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這難道有什么問題?”該區紀委監委干部小蘭說道。
專項監督檢查組對此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核實,經過調取銀行流水、核對瓦馬鄉發放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花名冊、與工作人員進行談話,發現該鄉工作人員確實按照規定給群眾發放了相關資金,但是由于公開公示、入戶宣傳、登記聯系電話和銀行賬號人員信息等工作不到位,導致了部分受訪群眾對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發放情況不了解。
情況核實清楚后,專項監督檢查組針對這些情況反映出的作風不實、工作不細,弄虛作假、敷衍應付等深層次的問題開展分析研判,舉一反三。聚焦各鄉鎮(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對各級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救助資金物資的分配發放監管情況,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對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和20個鄉鎮(街道)相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加強各類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救災資金、物資全過程監管,確保資金、物資及時、足額、公平、公正發放到位。通過專項監督檢查,共發現問題14個,反饋3個方面意見建議。
開展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是今年以來隆陽區紀委監委在“清廉云南”建設隆陽行動中開展政治監督“護航行動”的一次具體實踐。在工作中,專項監督檢查組堅持以“小切口”整治“大問題”,牢牢抓住主體責任落實這個“牛鼻子”,通過“室組地”聯動,進一步形成監督合力。同時,采取“邊查處、邊整改、邊治理”的方式,聯合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排查梳理出責任體系不健全等4大類共性問題,并針對共性問題制定整改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對人員培訓、救災資金、物資全過程監管等方面進行全面規范,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監測臺賬建立、監測點監測、群眾宣傳、資金公示等14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整改完善。
“我們現在對發放的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及時向群眾進行公示,同時還定期對群眾進行入戶或者電話回訪,了解群眾收到資金的情況,并且根據專項監督檢查組的意見建議完善了臺賬。”區紀委監委專項監督檢查組再次到瓦馬鄉回訪時,前期反饋的問題已經整改到位。(施荔瀟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