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知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違紀違法,卻還心存僥幸,是貪心作祟呀!”近日,在西盟縣法院庭審現場,被告人勐卡鎮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員巖某某哽咽地作最后的陳述。
此前,巖某某主動來到西盟縣紀委監委交代自己的問題。
“這是我私自留存的錢,沒有存進公家賬戶保管。”
據巖某某主動交代,2016年開始,他剛開始負責勐卡鎮某專項資金收繳工作時,就收到鎮原工作人員陳某某移交的2萬元現金。
此后,其在工作中零零散散地收到群眾繳納的多筆現金,他便帶在身上和私人的錢款一起混著用,這期間一直沒有人過問這筆錢,也沒人對這筆錢進行監管。
為什么該專項資金處在無人監管的狀態?收到這一問題線索后,該縣紀委監委決定成立核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我們收取的專項資金需要存進國家金庫西盟縣支庫,當時崗位變動還有一筆資金沒有來得及存,就將現金移交給了新來的巖某某。”走訪中,該鎮原工作人員陳某某如是說。
經過走訪相關部門及人員,核查組了解到,巖某某“一人收一人管一人留存”某專項資金的問題長達五年之久。針對收取的專項資金沒有健全的制度進行監管,致使巖某某膽子越來越大,越走越“偏”,將收到的錢用于個人生活開支、購買車輛、房屋等。
“我那時工資不高,看到身邊的人都紛紛買房買車,我也開始看房看車,老百姓繳納的資金都在我手里,用起來很方便,而且這筆錢沒人知道,沒有人管。”面對紀委工作人員的詢問,巖某某道出了挪用的原委。
“雖然貪欲作祟,但心里有鬼始終如芒刺背。”巖某某深刻反思說,隨著挪用的金額越來越大,尤其是看了身邊的警示教育案例后,內心很掙扎,提心吊膽的,太煎熬了,經過多次思想斗爭,選擇了主動投案。
經查,巖某某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西盟縣勐卡鎮某部門工作人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多次將征收的某專項資金共計人民幣269230元非法占為己有。最終,巖某某因涉嫌貪污罪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非法占有的資金予以收繳。
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西盟縣紀委監委要求各鄉鎮舉一反三,督促各鄉鎮對歷年收取的某專項資金開展自檢自查。與此同時,將該案例作為警示教育“活教材”,深入鄉鎮開展警示教育,鼓勵和督促有問題的黨員干部主動交代問題,達到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目的,嚴格管好每一筆民生資金。(西盟縣紀委監委 安恩 王彪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