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辦理中,發現在涉及小組重大事務上未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存在違反議事規則、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嚴重損害了集體利益……”紅塔區紀委根據案件查辦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向紅塔區某社區宣布、送達相關人員處分決定時,同步送達紀律檢查建議書。
紅塔區紀委監委將紀檢監察建議作為推動問題整改的監督利器,圍繞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信訪舉報、巡視巡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將嚴肅查處問責和督促整改落實有機結合,構建“提出建議——限期整改——常態監督——跟蹤回訪”閉環,發揮紀檢監察建議提醒糾偏、源頭治理的作用,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今年以來,該區共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21份,推動問題整改31個,建章立制6項。
“紀檢監察建議書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必須做到精、準、實。”紅塔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說道。
為確保紀檢監察建議的精準性有效性,該區紀委監委組成工作組,到被建議單位進行蹲點調研,以調查認定的事實為基礎,挖出背后的深層次、根源性問題,對擬提出的建議充分論證,精準發力放大監督效能。按照“誰建議誰督辦、誰整改誰負責”的原則,在下發建議書時嚴格把關,明確整改責任人或單位、整改內容要求和整改時限,由黨風政風監督室對下達的紀檢監察建議書實行臺賬管理,督促提出建議部門全程跟蹤督辦,對照臺賬做好專人督促、銷號管理。
發出紀檢監察建議只是第一步,為避免整改“掛空擋”“走過場”“打折扣”,紅塔區紀委監委采取多種方式跟蹤問效,做實紀檢監察建議閉環管理。建立紀檢監察建議整改情況評估機制,承辦部門會同派駐紀檢監察組,通過電話隨訪、現場查看等方式掌握整改情況,對未整改到位的事項持續跟進督導,結合日常掌握情況嚴格審核,評估整改效果。對落實建議成效明顯、整改到位的,及時轉為常態監督,對落實建議不力、整改效果不明顯、敷衍應付的約談提醒,要求被建議單位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切實擔負起整改責任,推進標本兼治。
此外,為促使紀檢監察干部練好制發建議書的基本功,該區紀委監委舉辦專題培訓,由各承辦部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交流心得、分享經驗,從具體的案例出發,圍繞如何找“病灶”、開“藥方”總結經驗做法,分享思考啟示,把培訓課堂變成“工作現場”,進一步強化規范管理,為深化紀檢監察建議運用提供重要遵循。
“我們將繼續用好用活紀檢監察建議書,既點‘痛穴’指出問題,又開‘藥方’對癥下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源頭治理,督促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確保實現查處一個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的效果。”紅塔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陳菲菲 宋婕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