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證,反映陳某多次收受賄賂幫助他人享受相應的惠民政策問題的信訪舉報不實。”近日,魯甸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將一份澄清函交給文屏街道黨員干部陳某,并當眾公布調查情況和處置結果。
此前,魯甸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舉報,反映陳某收受賄賂,幫助他人弄虛作假認定為移民并享受相應惠民政策的問題。收到問題線索后,該縣紀委監委成立核查組,隨即進行核查,通過調取證據資料、實地走訪、談話了解等方式,核查組最終認定舉報反映問題不實。調查中,核查組還了解到,陳某被舉報后深感委屈,精神狀態和工作勁頭明顯低落。為解開陳某心結,該縣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為其公開澄清后,還進行了面對面談心談話,陳某如釋重負。
近年來,魯甸縣紀委監委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原則,構建“鼓勵實名+澄清查誣”信訪舉報全鏈條管理機制,旗幟鮮明支持干部擔當作為,進一步提振黨員干部想為、敢為、勤為、善為的精氣神,推動形成激濁揚清的干事創業氛圍。
“誣告陷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浪費執紀執法資源,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要及時澄清,保護好黨員干部,不能讓失實檢舉控告寒了干事者的心。”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
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該縣紀委監委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和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列入年度工作重點,一體推進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工作,對無事生非、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及為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長期無理信訪、擾亂正常信訪舉報秩序的誣告陷害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為積極做好常態化澄清正名工作,該縣紀委監委以嚴把“入口關”為前提,明確指出要堅持“應澄盡澄”原則,注重摸清失實檢舉控告底數,全面梳理信訪件,建立“信訪室牽頭、承辦單位與案審室把關、案管室配合”的澄清正名“四協同”聯合評估工作機制。同時,該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室組地”聯動優勢,采取領導接訪、帶案下訪等方式,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將群眾訴求解決在家門口、信訪矛盾化解在基層。
該縣紀委監委在開展澄清正名工作時,積極主動與組織人事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等加強溝通協作,并采用誣告陷害問題線索移送和辦理結果雙向反饋機制,對涉嫌誣告陷害的檢舉控告認真研判、精準甄別,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惡意舉報、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等行為。今年以來,共為24名干部,5個黨組織澄清正名,向公安機關移送3條誣告陷害線索。(舒丹 馬莉亞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