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檢查建議書制發后,公安廳各級黨組織深化以案促改,多措并舉從嚴加強民警、職工涉酒問題監督管理,有的總隊及時制定了民警‘八小時外’監督管理和‘結對子’相互監督提醒辦法,有的堅持每季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風險隱患排查,有的加強對社會關系復雜、交往應酬多等人員的重點提醒、監督管理,做到早發現、早糾正……”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第二紀檢監察室相關負責人介紹。
去年來,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以民警、職工涉酒違規違紀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為強有力抓手,從嚴查處民警、職工涉酒違規違紀的問題,持續釋放從嚴執紀、從嚴問責的強烈信號,堅決防止隱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同時,注重從中發現普遍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監管上的盲點,與廳黨委共同發力,推動監督單位健全長效機制。
壓實主體責任。今年開年,公安廳黨委在全廳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違規吃喝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通過全員簽訂承諾書,廳直各單位自查自糾整改,紀檢、督察部門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全警自覺主動遠離“酒局”“飯局”,堅決杜絕發生違規吃喝、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問題。年內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暨政治生態分析會,將涉酒違紀違法問題與廳直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評先評優等掛鉤,常態化開展“零違紀”創建活動,通過“十個一”措施,深入推進廳機關黨風廉政建設。
精準執紀問責。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結合公安部涉酒禁令警規,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警規與黨紀相適,執紀尺度不偏不倚,對存在酒駕醉駕、工作日飲酒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黨員干部,依紀依法給予相應黨紀政務處分,讓警規“帶電”,黨紀“生威”。同時,堅持對涉酒問題“一案三查”,查清楚“和誰吃”“為什么吃”“誰買單”等問題,在追究組織者、參與者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單位和領導干部的領導責任、監督管理責任。2023年來,對涉酒問題立案9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20人,責令2個總隊向廳黨委分別作書面檢查和檢討,以嚴格執紀問責形成震撼,倒逼紀律規定落實。
強化警示教育。制發《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關于對廳直相關單位人員違規宴請飲酒問題的通報》,對查處的公安廳機關民警涉酒違規違紀問題,選取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高壓信號,狠剎“舌尖上的歪風”。督促廳直各單位各級黨組織針對通報曝光情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動,全面剖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找準制度漏洞、監管盲區,持續推動作風提升。
“違規飲酒背后,既暴露出作風問題,也可能有腐敗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清廉云南建設公安實踐,全面深入開展違規吃喝及涉酒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拓寬線索發現渠道,堅持風腐同查,既嚴肅查處不正之風背后的腐敗問題,也深挖細查腐敗案件中的作風問題,切實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