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審查對象主動向組織交代本人存在問題并主動上交違紀所得,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理……”“對于特殊類型的紀法案件,‘鎮案縣審’已作出簡易辦理的程序規定,辦案部門可參照執行,也可大大縮短辦理時限。”這是嵩明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給各鎮(街道)紀(工)委案件反饋審理意見的一幕。
為切實提升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案件辦理的規范化水平,解決取證不規范、審批流程不統一、定性不精準、量紀標準不平衡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制定《嵩明縣紀檢監察機關“鎮案縣審”工作暫行辦法》。2018年以來,先后三次對該辦法進行修訂,不斷優化辦案流程,細化案件標準,推動基層辦案質效提升。辦法首次修訂以來,共審核基層案件451件,反饋審核意見475條。
該縣紀委監委始終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基層案件實行“全鏈條”指導,從形式審核反饋初步審核意見,到實質審核反饋正式審理意見,再到督促反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確保案件辦理取得實效。通過由案件審理室統一質量把關,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前期交叉審理中存在的磨不開情面、處分決定執行緩慢等問題,同時從把握定性量紀上加強指導,杜絕“人情案”“關系案”,縮短了處置時間,提高了案件辦理效率。與此同時,案件審理室還對案件類別進行細分,制定簡明易懂的流程圖、標準統一的文書模板,讓基層紀委辦案時流程完整、程序規范。
“鎮(街道)紀(工)委辦案力量薄弱、紀檢監察干部辦案經驗不足是制約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嵩明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介紹道。對此,該縣在提升案件辦理質效上不斷發力,大力開展“鎮案縣審”,切實破解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審理經驗不足、案件質量較差以及復雜案件定性不精準等問題。
同時,該縣還將案件審理工作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深度結合,把基層案件納入該縣紀委監委案件質量“季季評”季度評查主題,及時查擺共性問題,梳理總結了常見易錯問題清單,并分期利用審理“錯題本”就法紀案件查辦、處分決定制作等問題提出可操性強的解決措施,供鎮(街道)紀檢監察干部在案件查辦時參考。目前,已就基層案件專項評查2次,印發審理“錯題本”5期。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強化縣紀委監委對基層案件的審核把關作用,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促進‘鎮案縣審’、案件質量‘季季評’、審理錯題本等機制的融合,并利用‘爭鳴講堂’這一平臺對鎮(街道)紀(工)委辦案人員進行系統化培訓,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持續以基層案件質量提升推動全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嵩明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牟婕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