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林元,玉溪市通海縣人,192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云南早期黨組織的重要領導成員,云南工人運動的開拓者。解放后,先后擔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員、省總工會主席、省紀委書記、省監委書記、副省長等職。
劉林元(1908—1967)
劉林元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風和艱苦樸素的生活態度在當時得到廣大基層干部和群眾的交口稱贊。有一次,劉林元到大理、下關檢查工作,賓館的服務員把衣著樸素的他安排到一個小房間,把隨行人員安排在大房間。后來服務員發現搞錯了,要換回來,劉林元堅決不搬:“住哪兒都一樣,不要麻煩了。”在擔任省總工會主席期間,他幾乎跑遍全省所有的廠礦、工地,一些重點企業他每年要去幾次。許多老工人和基層干部都親切地稱呼他“我們的老主席”。
1958年至1967年,劉林元擔任云南省副省長,為云南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1960年,劉林元調研時發現紅河州出現腫病死人的現象,毅然決定開倉放糧賑災。動用國庫的糧食要承擔巨大的風險,時任紅河州委書記不敢決定,劉林元說:“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是一致的,人命關天的事不能猶豫。一切責任由我承擔。”紅河州委最終決定放糧賑災,幫助群眾渡過了難關。
劉林元身居要職卻從來沒有利用職權侵占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一次,省政府交際處運來一批蘋果,一個處長遇到時任副省長的劉林元,就問:“有一批蘋果很好的,價格才是市場上的三分之一,家家都去買了,你家為什么不去買?”劉林元說:“我們工資拿得比別人高,吃得比別人好,價格還要比別人好,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劉林元、徐克夫婦在本溪總工會合影
劉林元夫婦一生撫養了6個兒女。為了給國家減輕負擔,他不讓兒女向國家申請助學金,堅持用自己的工資供養他們讀書。劉林元的外甥沒有考上高中,他沒有搞特殊,而是堅持讓外甥回通海老家務農。劉林元的養子也被送到條件十分艱苦的以禮河水電站建設工地,做了一名建設者。
1967年,劉林元去世,時年59歲。劉林元心中裝著黨和人民,身居要職卻從來沒有利用職權侵占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他的革命精神和品格風范值得我們永遠學習和銘記。(李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