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比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少了200元,但我們都很滿意,非常感謝縣紀委幫我們解決了這件心頭事,維護了我們的利益。”
近日,景谷縣鳳山鎮平田村河邊村民小組村民謝某對回訪的紀檢監察干部說。
2022年12月,景谷縣委第二巡察組在對該縣鳳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進行巡察,當延伸至平田村了解民情民意時,河邊村民小組群眾謝某向巡察組反映,其為自家能繁母豬繳納了保險,但母豬病死后卻未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經進一步了解核實,巡察組發現繳納了保險但沒有得到理賠的,不僅謝某一戶,遂將該問題線索移交到縣紀委監委。
為什么繳納了保險未獲得理賠?是保險公司工作存在失誤或是遺漏?還是存在貪占截留投保費問題?景谷縣紀委監委認真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后,決定由第一紀檢監察室開展調查核實。
經走訪農戶,核查組統計出全村繳納了保險未獲得理賠的農戶共10戶,涉及能繁母豬11頭。
“投保費交給了誰?”走訪農戶過程中,農戶們都說出了同一個名字,村里的獸醫員李某。
“我上門對農戶的身份信息和能繁母豬進行統計,按照農戶的投保意愿收取投保費,然后把投保信息和保費交到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最后由中心統一上報保險公司。”面對初核組關于能繁母豬如何辦理投保流程的問題,李某一臉納悶,并向核查組提供了紙質農戶投保名冊。
名冊顯示2022年李某收取的平田村農戶能繁母豬保險為142頭,每頭保費12元,共計1704元。
核查組來到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從電腦系統上調取了2022年平田村能繁母豬投保信息文檔。經核對,發現李某提供的名冊與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向保險公司投保的花名冊不符,中心投保119頭,共計1428元,與李某提供的花名冊比對,少了23頭。
“你沒有發現中心代繳的保險數額與你向農戶實際收取的數額不一致嗎?你與中心工作人員核對過上報的花名冊信息嗎?”
“我沒有核對……”面對核查組的追問,李某囁嚅著說。
原來,李某不會使用電腦,便將投保紙質花名冊交給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李某某代其錄入系統,李某某錄完后將電子花名冊發給李某核對是否準確無誤。李某未經審核,便按電子名冊上的119頭數額將1428元保費轉給了李某某。沒承想在所錄入的信息中,漏了一頁共17戶23頭能繁母豬信息,導致其中10戶農戶的11頭能繁母豬病死而無法得到理賠。
“由于我工作不實不細導致了該問題產生,損害了群眾利益,我誠懇接受組織的教育幫助,盡力彌補錯誤。”看著一臉嚴肅的紀檢干部,李某邊檢討邊低下了頭。
最終,李某被黨紀立案審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其為2022年漏繳的17戶農戶續交2024年的能繁母豬保險費用。
同時,辦案人員督促鳳山鎮人民政府盡快解決11頭能繁母豬每頭1000元共計11000元的保險理賠問題。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李某逐戶到農戶家中誠懇道歉并協商,最終達成了每頭補償800元的意見。至此,遲到的8800元能繁母豬賠償款兌現到了農戶手中。(景谷縣紀委監委 刀成元 歐陽偲庭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