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處分決定不是走過場、過家家,全體黨員干部要客觀公正看待受處分同志,切忌把自己當作局外人,冷眼旁觀,我們每一名同志都要深刻汲取教訓。”
日前,鎮康縣某單位召開了一次特殊的支部黨員大會。會上,該縣紀委監委向全體支部黨員當面宣布了該單位饒某某的黨紀處分決定,并現場講解案情、剖析違紀根源,以案為鑒,講授清廉教育專題黨課,把處分決定宣布送達現場變成了鮮活的警示教育課堂。
“感謝組織的教育,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堅決服從組織處理。”會上,饒某某就其違紀違法問題作檢討,表示一定靜下心來反省,真正做到知錯、認錯、改錯。
一直以來,鎮康縣紀委監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把宣布處分決定作為警示教育的有效延伸,通過現場宣布處分決定,讓處分決定“一張紙”變成警示教育“一堂課”,不斷增強執紀執法的權威性和威懾力。
為進一步做深做實做細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該縣紀委監委不斷規范處分決定宣布程序,由班子成員帶隊實施處分決定宣布工作,堅持“凡處必宣”。通過被處分人檢討、單位負責人表態發言等程序,既要求案件本人從主觀方面剖析思想根源,又要求案發單位查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保證處分決定宣布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實現查處一起、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效果。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共現場宣布處分決定29次,警示教育人數達200余人次。
“處分決定宣布并不是案件查辦工作的終點。”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縣緊盯審查調查、處分執行后續環節,對相關單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推進和督促落實,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時,對受處分人員及時進行回訪,通過與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同事等相關人員進行面對面交流,幫助受處分人“解開心結”“卸下包袱”,鼓勵其重燃干事創業激情,讓其切實感受到組織的溫暖和關懷,確保監督執紀既有“力度”又不失“溫度”。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身邊案’就是最強的‘活教材’‘清醒劑’。下步,我們將持續把宣布處分決定與召開黨員大會、組織生活會、警示教育大會相結合,不斷推進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讓‘寫在紙上的教訓’變為‘立在墻上的鏡子’,持續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疊加效應。”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李玉奮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