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州公安局等27個州直單位開展常規巡察,對各縣市委宣傳部、公安局、法院以及5個重點鄉鎮(街道)、13個村(社區)開展提級交叉巡察,對重大項目落地見效、涉糧問題、開發園區專項巡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發現各類問題1298個,移交問題線索89件120人……”
去年以來,德宏州堅持把巡察監督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舉措,堅持上下聯動、貫通協調,全面貫徹巡視巡察工作方針,認真落實政治巡察要求,巡察內容更加聚焦、問題導向更加鮮明、監督效果更加顯著,向黨和人民群眾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績單”。
州委積極修訂巡察工作規劃,召開全州巡察工作會議,找準巡察監督重點,明確各縣市巡察對象,優化路徑方法,堅持州市(縣)巡察工作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全面加強對各縣市巡察工作指導督導。出臺《州委巡察機構學習交流研討制度》,著力提升巡察干部發現問題能力和巡察業務水平,扎實推進市縣黨委巡察工作提質增效年行動。制定巡察干部參與問題線索處置辦法,抽調巡察干部參與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整合力量,優勢互補,提高辦理質效,巡察監督與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日益完善。
持續加強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該州深化運用定單、派單、交單、核單、銷單“五單”工作法,召開第五、第六輪巡察重點問題集中交辦會,現場交辦重點問題237個。5家單位因巡察發現問題突出、整改落實不到位被取消2023年度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評優資格。針對巡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開展專項整治。
同時,德宏州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主體責任、相關職能部門日常監督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聯動整改責任和黨政班子成員督促指導責任,打造“整改責任共同體”,制定《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試行)》《德宏州巡察發現典型問題公開通報制度》,健全完善從規范整改到警示教育、系統整改環環相扣、層層深入的整改機制。
探索啟用具有德宏特色特點的問題反映“碼上來”和問卷調查“碼上填”的“碼上巡察”系統,主動適應互聯網時代群眾參與需求,有效拓寬群眾監督渠道,激發群眾參與巡察的熱情、提升群眾參與監督的便捷度。此外,創新開展巡察機構內部每月一測,切實提高履職能力,整合各類監督人才為“巡”所用,建立州市(縣)巡察工作人才庫,解決每輪巡察抽調人員困難瓶頸,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李碩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