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與被巡察黨組織的目標是一致的,在查找政治偏差,推動解決問題上,我們都是答卷人,只有把問題找準、找實,才能促進單位整體工作水平提升。”日前,瀘水市委第四巡察組組長與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雙向溝通”時說道。
今年以來,瀘水市委巡察機構按照《縣市巡察工作手冊》要求,在巡察工作結束前,巡察組就發現的重要問題、提出的重要建議聽取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意見,著力加強雙向溝通。
市委巡察機構在巡察進駐前,向被巡察黨組織列出《巡察組溝通重要事項清單》《巡察進駐準備工作清單》,對規范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開出全面系統的任務清單,進一步明確巡察準備階段工作任務。巡察期間,嚴格審核被巡察黨組織材料,執行7個“不通過”要求,引導被巡察黨組織深入開展自檢自查,自主發現問題。
該市委巡察機構還制定出臺了《市委巡察綜合協調組工作制度》《中共瀘水市委巡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關于加強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財政、信訪、審計、統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為巡察組與被巡察黨組織溝通過程中順利開展工作提供支持,實現各項監督在巡察全過程中優勢互補、形成合力。
“我們將原來被巡察單位單方面‘反應式’接受變成雙方面‘參與式’共議,促進客觀精準發現和反映問題,為下一步推進巡察整改奠定基礎。”該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
據悉,今年瀘水市委4個巡察組與被巡察的23個黨組織開展巡察組撤點前“雙向溝通”工作,就集體分析研判后的275個問題與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達成共識。同時,在巡察整改過程中,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足治標“當下改”,著眼治本“長久立”,建立了23項制度機制,修改完善制度機制15項,推動巡察成果轉化成實踐成果、制度成果。
“沒有‘雙向溝通’前,巡察發現的問題雖然被巡察黨組織照單全收,但難免因為溝通不暢造成問題定性不精準,然后引起誤會。加強溝通的目的就是要提升被巡察黨組織對發現問題的認可度,提高巡察質效。”該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加強與被巡察黨組織的“雙向溝通”,共同查找病癥、分析病癥、開好藥方,增強被巡察黨組織自我監督的自覺和自我凈化的能力,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有力解決。(石磊蕾 密睿娟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