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景洪市紀委監委收到某農場有限責任公司職工李某的舉報件,反映公司少繳納3年7個月的養老保險,導致其無法享受應有的退休待遇。該市紀委監委隨即要求相關紀檢監察組及鄉鎮紀委跟進監督,督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該農場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解決其中的堵點卡點。
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向監督聯系的市人社局了解情況,并翻閱大量原始資料。原來,在同一年退休人員中存在與李某同名的人,該農場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沒有仔細核對,便把李某的名字刪除,導致漏繳了3年多的養老保險,相關審核也未發現問題,并且由于時間久遠、涉及多個單位等情況,讓此問題難以解決。
補繳養老保險需打通企業規定、行政審批、司法訴訟等多個環節,在景洪市紀委監委的推動下,該市勐龍人民法庭按規定啟用簡易程序,受理了李某的訴求,通過司法方式,該農場有限責任公司補繳了養老保險。隨后,該市人社局按規定調整了李某的退休待遇。
景洪市紀委監委督促市人社局舉一反三,加強與公安、衛健、醫保等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經辦機構的協調聯系,建立部門之間定期信息比對機制,制定相關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資源共享,確保類似問題有效解決。(張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