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實,反映紀某某的問題不屬實,現予以澄清。”日前,一場澄清正名會在富民縣散旦鎮會議室召開,受到不實舉報的紀某某倍感溫暖。
近年來,富民縣紀委監委深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將澄清正名作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抓手,通過澄前方案定制、澄中研判方式、澄后暖心回訪等全鏈條開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幟鮮明釋放“為清白者撐腰、為擔當者護航”的強烈信號。
“澄清正名不僅是對黨員干部個人的保護,更是對全縣政治生態的凈化。”富民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質效,相關事實調查清楚后,辦案部門首先向被反映人發函反饋,針對被反映人的需求按照“一案一策”原則個性化定制澄清工作方案,推動澄清正名工作規范化、常態化。2024年以來,累計為20名黨員干部和4個單位(黨組織)澄清正名。
澄清過程中,根據案件性質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精準研判澄清正名的方式和范圍,通過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以“現場+視頻”形式依紀依規依法為受到失實舉報者澄清正名、消除顧慮。適時邀請特約監察員、陽光監督員參與監督澄清正名工作,將信訪工作全面“曬在陽光下”,激發干部干事創業工作熱情。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該縣紀委監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澄清正名工作始終,教育引導被舉報人正確看待群眾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健全完善暖心回訪機制,根據被澄清對象的工作實際和工作特點,“量身定制”回訪方案,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走訪和談心談話、心理疏導等方式,及時跟蹤了解被澄清對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以及心理狀態等,激勵干部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同時,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消除干部在考核考察、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方面受到的影響,用組織的“加法”為澄清對象“減負”,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此外,富民縣出臺了《富民縣容錯免責事項事前備案辦法(試行)》,細化了容錯糾錯備案主體、內容、流程等事項,明確7類情形可備案容錯免責,10類情形厘清備案后不能被容錯免責,堅決立起容錯糾錯“硬標尺”。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性質程度、后果影響等情況,做到“當容則容,應容盡容”,讓沖鋒在前的干部“不擔心”,為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開辟廣闊天地。
該縣紀委監委相關分管領導表示,將加強與公安、司法等部門單位的協作配合,探索建立集中會商機制,強化誣告陷害線索甄別,根據誣告陷害人身份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形,依規依紀依法分類處置。(錢媛媛 唐慶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