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理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大理州委批準,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南澗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楊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信組織信關系,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代為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向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在招投標活動中違規透露底價;違規購買農村集體土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楊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大理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大理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