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黨員干部違反的紀律中,最為常見的就是違反黨的廉潔紀律。一些黨員干部由于經不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收了不能收的,送了不必送的,拿了不該拿的,占了不應占的,不僅敗壞了社會風氣,還損害了黨的形象,最終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以開會為幌子,變相旅游“打卡”
某單位職工劉某等7人,擅自改變在河南的出差行程,借機繞道到嵩山少林寺、陜西兵馬俑、甘肅敦煌等地游玩,并違規報銷費用4萬余元。事后,劉某等7人違規報銷的費用被全部追繳,相關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黨紀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劉某等人“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的行為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

借開會之名,行旅游之實。現實中,在公務行程中臨時壓縮公務時間、改變路線、調整工作行程,“順道”到周邊去旅游等變相公款消費的現象依然較多,不但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浪費,而且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工作、旅游“兩不誤”,其本質是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典型表現。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對公款旅游的行為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但實際上這些行為是占了公家便宜,損了公家名聲。因此,黨員領導干部要時刻牢記:公物姓公,嚴禁私占;公款姓公,嚴禁亂花;公權為民,嚴禁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