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是政府部門主動上門服務,很多審批手續網上就能辦,實在是太貼心了。”保山市某公司項目經理的切身感受,折射出保山市紀委監委以精準監督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取得的實效。
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將清廉云南建設與政治監督深度融合,以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為具體抓手,聚焦審批程序缺項、科學決策缺失、監管職能缺位、項目增量缺乏等問題,開展“嵌入式”“靶向式”監督,推動項目建設提速提效。
在審批效能監督方面,市紀委監委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環評承諾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25%,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時限最短至15個工作日。通過現場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監督推動項目審批“一件事”系統正式運行,實現項目備案、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線上“一鍵受理、并審聯辦”,切實幫助企業少跑腿、項目多提速。
在決策程序監督方面,市紀委監委推動建立市、縣兩級策劃辦并實體化運行,固化“策劃生成—聯審論證—精準調度—季度開工”工作機制。通過列席會議、備案審查等形式,對重大項目決策標準和程序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項目化、清單化、具體化推進。
在項目落地監督方面,市紀委監委建立重大項目跟蹤督辦機制,對施甸集中共享儲能、某酒業灌裝存儲、國家南菜北運冷鏈物流基地(二期)等800個重點項目開展專項監督,推動形成增量投資。通過約談提醒、發函督辦等方式,督促相關部門爭取上級無償資金,有效解決項目資金難題。
在廉潔風險防控方面,市紀委監委緊盯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通過廉政談話、風險排查等方式,前移監督關口。針對共享儲能電站等項目,督促市生態環境局開通綠色保障通道,提前介入項目選址,組織現場幫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時限由法定6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有效防范廉政風險。
“今年1至8月,全市投資增長13.1%,連續8個月保持兩位數增長,增速穩居全省前列。”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將持續深化“陽光行動”監督機制,加大對項目建設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查處力度,為保山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丁紅萍 熊國鋒 王會梁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