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針對對村(社區)巡察整改中存在的責任虛化、推進乏力、長效不足等問題,勐臘縣積極探索,制定出臺《規范對村(社區)巡察整改工作辦法(試行)》,著力構建責任明晰、運轉規范、機構專責的整改工作機制,確保巡察成果“顆粒歸倉”。
《辦法》劃清各方“責任田”,明確鄉鎮黨委扛起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既要統籌解決鄉鎮層面的共性問題,也要全程指導督導所轄村(社區)具體整改,并將班子成員抓整改情況納入考核。村(社區)黨組織承擔直接責任,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帶頭整改、及時報告、主動公開。同時,強化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監督責任,將整改成效納入相關考核;發揮縣委巡察機構督促責任,牽頭開展成效評估并將結果納入下一輪巡察內容,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整改格局。
為破解整改隨意性問題,《辦法》系統設計了整改路徑。巡察意見分級反饋直抵鄉村,鄉鎮和村(社區)在10日內精準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晰的問題、任務、責任“三清單”。3個月集中攻堅期后,鄉鎮黨委按時提交整改進展報告。由縣紀委監委牽頭,聯合組織部、巡察辦和巡察組組成評估組,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查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科學評估(“三方聯審”)評定等次向全縣通報。評估意見反饋后7天內,分級分類公開。需要長期推進的任務,建立臺賬持續跟蹤問效,每半年報告進展,推動舉一反三、深化治理。
《辦法》要求各鄉鎮黨委成立常設的“對村(社區)巡察整改辦公室”。由分管黨務或農村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主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掛村領導任副主任,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整改辦承擔統籌推進、指導督導、協調解難、組織“未巡先改”、推進評估考核等11項核心職責,并配套工作指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確保鄉鎮層面整改工作高效運轉、一抓到底。
近期,勐臘縣對第十輪巡察的易武鎮所轄6個村的集中整改情況進行了質效評估,已完成問題整改101個,整改完成率92.66%,較第四、第五輪巡察集中整改完成率提高32%和9.6%。下一步,勐臘縣將持續深化制度落實,優化評估機制,發揮整改辦樞紐作用,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清倉見底,切實把整改成效轉化為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體成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夯實基礎。(曾學文 || 責任編輯 田源)